摘 要: 目前,"会计监督"概念的含义较为混乱,有时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有时指法定组织对会计工作的监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会计监督"的含义也发生了变化。为了加强会计理论与会计法规建设,应将"会计监督职能"与"会计监督"区别使用:"会计监督职能"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而"会计监督"则指法定组织对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督。
关键词:企业制度;会计监督;内部控制体系
一、会计监督的内容
会计监督就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据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等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使之能够按既定的目标和要求来进行。其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所引起的资金运动,因此会计监督的内容覆盖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会计监督根据各种合法制度,来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保障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以达到提高企业工作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终目的。
二、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的特点
1.会计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在新企业制度下,在企业内部由于权力相互制衡,股东必然会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行使自己的权利,加强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的会计监督。在企业外部,债权人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也非常关注企业的会计监督;政府为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必然加强宏观会计监督。同时,还由于所有者自身素质或专业知识的限制,委托注册会计师代其进行会计监督,从而使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会计监督拥有了更为广泛的会计监督主体。
2.会计监督目的的普遍适用性
在新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它不仅适用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而且能更多地适用于广大股东、债权人、社会公众、投资者等进行各种决策。因而,在新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的服务对象变得更为广泛,会计监督的目的具有了普遍的适用性。
3.会计监督的复杂性
在新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为适应新的新企业环境,必将形成以所有者为主体的微观会计监督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会计监督相结合的新的会计监督体系,充分地发挥微观会计监督在经济建设的作用,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同时为满足股东、债权人、投资者、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不同要求,会计监督的内容变得更为广泛、深入、细致;会计监督的形式也将更为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
4.会计监督的独立性
在新企业制度下,宏观上政企分开,微观上两权分离,使得会计监督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达到真正的独立。而且为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各方的需求,会计监督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出现,独立性更成为他们工作的灵魂。
三、会计监督不力,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脱节
会计监督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外,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个单位经济活动可能存在的问题,本单位会计人员看得见而管不着,或从自己利益考虑不想去管,财政和审计部门则管得着而看不到。再从监督管理环节上看,我国的会计监督一般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事前,事中监督,因而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纠正。
2.企业管理体制不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
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
3.企业单位负责人缺乏监督意识,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
目前,在有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独揽大权,集人、财、物、管理于一身,股东大会、董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因而影响正常会计工作,阻碍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
4.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
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但是在部分基层单位及小企业中还是有很多的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不少单位由于历史因素和用人机制的原因,会计主管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达不到岗位能力的要求。这种人员状况必然影响内部会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唯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致使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监督弱化。
5.政府监督功能不明确
其出现主要体现在内容交易而出现的重叠问题。对全面的发展情况而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提升的空间,会计法规在制定的过程中没有与之相配的工作,同时法律规定工作过于粗糙,工作性能不高。例如,会计信息存在虚假问题,法律法规在制定的过程中存在相关的规定,但是与之相符的惩罚工作却体现的不够完善。除此之外,我国会计法肯定了会计、税务等部门进行权利不明确,在会计工作中进行职责明确,但这些部门的具体监督工作没有进行详细的明确,导致各部门的权利不明确,从而减少了政府监督能力。
四、新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实施对策
目前,虽然有许多企业建了新企业制度,但会计监督管理模式仍比较陈旧。因此,应根据新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监督管理的现状构造一个全新的新企业监督管理体系和制定相关策略。按新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多角度来寻找建立适应新企业制度的会计监督对策,确保新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实施。
1.构建企业内部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是在对现有业务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着手建立一套完整的业务流程控制体系,重点分析满足公司法律监管要求的业务流程,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满足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需要。内部控制体系采用国际公认的框架建立。其流程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无形资产核算、油气及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债务管理、存货管理、税收管理、价格管理、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权益管理、财务报告、会计核算、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要求财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在内控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熟练运用相关软件,关注流程的完整性,才能保证业务流程图的绘制能够全面细致,不出现断层;在流程描述的形式上,严格统一,按照集团公司内控项目组下发的模板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流程绘制完毕后,要经相关部门确认,并提交主管领导审核,保证准确完整;在流程描述的基础上,分析现有的控制活动,归集相关管理制度,力求完整,不出现遗漏。
从实际出发,建立内控体系要紧紧依托已有的管理基础,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公司管理现状相结合;与QHSE[质量(Quality)、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体系相结合;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相结合。财务内控体系建设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与现实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有机地协调起来, 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3.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实行有计划的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4.可试行并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减少胁迫性做假行为
如有些单位在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会计人员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核算中心,由其统一管理,真正做到会计业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财务报告的存放与形成单位的分离,以及会计业务处理过程的公开透明,使会计人员不再依附于单位,敢于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监督。同时由于核算集中后,会计资料的加工、整理、生成报表、提供会计信息都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一旦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出了问题,很容易追究到责任人,清除了造假环节,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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