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与动物之间存在的差异是什么?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始终是哲学家们所探讨的课题。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经典话语“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展开生物学意义层面的解读,指出人异于动物的标志在于人在实在意义层面上是文化动物。进而对意义展开拷问,认为人具有存在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人创造了诸如巫术、神话、宗教、艺术等文化样式,是一种文化动物。而人的这种文化符号意义又是由人先天性地具有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功能或是特性所决定的。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生物学意义;文化动物;符号意义
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成的。毫无疑问,人类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种高等生物。对于人异于动物的存在,不同学科由于从不同的视角展开分析,得出的结论也不一而足。对于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观点“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学术界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论文基于生物学意义对这句话展开了相关的探讨。
一、实在意义层面的文化动物:人异于动物的标志
人和动物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吗?就生物圈或是生物链的宏观范畴而言,人和动物并无实质性的差异,其原因在于人本身属于无数生物中的一种。然而,就生物圈范畴中不同种类内部的关联性层次而言,又存在着质的差异性。其原因在于一种确定的物种势必对应着仅仅从属于本物种的特征,同时具备使得本物种和其它类型的物种加以区分的实质性特点。对于人而言,人处在地球生物链的最尖端位置,那么,问题在于是什么界定了人类必然性地处在这生物链的尖端呢?根据以往的观点而言,人类的理性使得其处于生物链的最尖端地位。然而,根据动物学专家的观点,一部分灵长类动物亦拥有最初的或是低级化的理性,好比进化最初环节的人类群体。同时,我们也可以明确地发现,某一类非理性化的现象,诸如神话、巫术、艺术以及宗教等只有人类才拥有,它们亦属于人类整个文化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此而言,将人的涵义界定成“理性的动物”实在是有所偏颇,事实上,还应附加上上述所提及的一系列非理性的成分,因而,可以将人界定为是一种具有实在意义的文化动物。同时,这种文化意义并非为单向度意义的,即并不是个体的人,而是指向于人类群体。因此,无数的人便生活于这种由意义所建构起来的网络体系中。对于其他的动物而言,它们生活于物理的实在环境之下,但是,人类却生活在由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用马克斯·韦伯的话来说,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
二、有关人及其存在意义的拷问
人活着是否有意义?再拓展到整个人类,人类的存在意义何在?要能够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该问题并非针对人“何去何从”的解释,而直指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正如行为学理论所指出的那样,人本身是一种群体性的生物,有着鲜明的群体性特征。诚然,就社会行为而言,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然而,从整体而言,每一个独立的个体人由出生起至死亡的整个过程凸显出生物性的模式化一面,也就是说,人类个体在生存时通常是根据一种既存的程式化模式所展开的。恰如进化程度较高的蚁巢中的蚂蚁,它们虽然并未被刻意地安排自己的任务,但是却井然有序地遵从既定的社会方式运作着。毫无疑问,人类与蚂蚁的生活是截然迥异的,然而,二者也有着模式上的相似之处,即从总体上看,均遵从社会运作中某一种约定俗成的范式,自身所可以实现的或是能够达到的层面及其情况亦存在着某类既定的运作程序。概而论之,不管怎样做,均或多或少地受制于既定的社会程式中的条条框框,包括一个人的出生起,逐步地成长、成熟、生育直至衰亡为止。人类的所有言行都处于既存的程序之下,个人的意志及其行为均受到社会程序的指引,从而做出的与程序相吻合的行为。在此前提条件下,所谓的个人意志所涉及到的个人通过怎样的途径来证实自身存在的意义,而并非仅仅作为群体式集合中的成员,更不是社会境遇下微乎其微的单个分子被他人或社会所操控、被安排的被动式意志。
再进一步地联系马克斯?韦伯的这句话来看,即在“人是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这句话之后,笔者又猜测指出,“文化便是这种意义之网”。可以类比于人类当下的具体行为,或者进一步地结合社会的常态展开针对性的评判,因而,人类的全部意义在于一种自我系统的完善过程,而此过程好比蜘蛛吐丝作网的动态过程。从原生态的层面来看,也许恰如赫拉利所言的那样,并无(有)意义存在,人类只不过是高级动物而已。然而,人类通过具体的实践创造了文化,包括宗教、艺术、律法等,它们好比蛛丝一般缠绕在一起,形成一个巨大的蛛网,从而让无数的人生活于其间。虽然,大多数的人都有了落脚之地,但是大部分的蜘蛛仅仅在已经结成网的范围内行动,只有极少数的“另类蜘蛛”会尝试性地试探边缘,并有意识地拓展边缘的范围。
那么,人类是否与生俱来地拥有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功能或是特性?毫无疑问,人先天性地拥有符号意义的功能,而此功能或许正是人和动物之间的差异所在,其亦为卡西尔有关符号哲学的论述起点。综观西方哲学史,无论是柏拉图提出的“理念”说,还是中世纪犹太教盛行的“上帝创造了人类”,乃至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的类特性”等理论,都无一不肯定了人与生俱来拥有人之所以成为人的实质性特点或是“类的特性”。倘若说在西方的前现代哲学体现下,有关此问题的分析还局限于思辨哲学领域,那么,由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有关此问题的分析深受自然科学分析方法所造成的影响,学者们挣脱哲学的研究视域,从文化学、心理学、人类学乃至神话学等层面展开了相关的探析,具有代表性的学者诸如荣格的“原型”、杜尔干的“集体观念”、卡西尔的“符号功能”、勒温的“团体组织行为动力学”以及列维—布留尔的“集体表象”等。事实上,反观最为本真的生物学层面而言,人类正是具有了其他生物所并不具备的人的意义,才具有了独有的人的功能及其特性。
最后,本论文经华师大教授徐光兴等学习小组讨论,再考察地心引力、条件反射机制、羊群、猴群以及提到的蚂蚁、蜜蜂等生物的管理活动,和我国东方人种所设立的宪法、民法典、刑法等规范行为的制度,可模糊、抽象的预见管理的模式的存在和运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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