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界定了国有企业资产及不良资产,分析了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提出了清产核资资产核销处置,将现有债权分类并打包解决,不良股权处置以及创新处置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
进入新的世纪,我国国有企业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有企业以往的竞争优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企业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国有企业改革要从本质上转变国有资产的管控思路,对不良资产问题的重视,是有效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的保障,对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作用重大。
一、国有企业资产及不良资产概述
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即国家所有的资产。广义的国有资产包括:(1)国家通过多种形式投资而形成的资产;(2)国家接受馈赠所形成的财产;(3)凭借国家强制权力而依法所获资产;(4)国境内存在的各项所有权不明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狭义的国有资产主要是指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国有资产;(2)行政事业单位为获取利润,将原本作为非经营性之用的资产转为经营之用的资产;(3)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国有资源。
不良资产需要从“不良”的角度去界定。不良是指国有企业资产处于非正常状态,不能为国有企业带来期望利益,甚至会对国有企业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由此可总结出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特征:(1)不能直接为国有企业带来利益流入,即不能通过转化为商品为国有企业带来利益流入,也不能通过变现等为国有企业带来利益流入;(2)资金的可流动性较小,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常常游离于国有企业正常资产、资金循环过程之外,长时间不参与国有企业生产循环会演变成为国有企业的呆滞资产。
二、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分析
1.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的国有企业一般都是老牌企业,经历了政府强调政企分开、放权让利、充分赋予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政策时代,这种政策产生的影响是,因为国有企业要根据现在的市场改进经营,尽管已经完成重组但没有配套的管理结构,股权结构相同,只有小部分管理人员能够对经营起到作用。国有企业在这一时期未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考核主要是以国有企业规模和产值来衡量的,所以,国有企业经常不顾自身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在缺乏多角度考核的条件下,盲目扩大投资,最终的投资失败导致不良资产越来越多。
2.内部控制制度缺陷
国有企业的内控制度在近几年才初步建立,但是在国有企业发展的初中期,国有企业并没有根据相关规定和内在需要成立不可缺少的负责部门或职位,使得不同的工作岗位不能分开和单独工作,责任不明确,操作过程不规范。同时,风控工作不到位,对市场信息不能及时了解,相应的解决方法无法跟上时代。在经营时管理层的主观能动性占主要位置,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这便造成了在国有企业交易过程中,有很多存在风险的可能,也大大积累了不良资产的发生概率。
3.债务负担过重
在九十年代中国的股票市场尚未成形,国有企业不能自行筹集资金,资金的出处只有银行这一渠道;而且,国家的商业银行还没有转型为专业的银行时,国企从银行贷款时利息低且还贷时间长,从而国企的负债率都很高。国有集团国有企业作为母公司,一般要为下属企业进行担保,但由于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无偿还能力,在替其还款的同时,也产生无法对子国有企业收回的不良债权。
4.低效管理
国有企业资产质量主要取决于国有企业资产运营状况的好坏和使用效率的高低。假设在经营过程中的方向准确,运转时候较好的利用资金,资金处在良好的运行环境中,就能尽量少的产生不良资产;与此相反的是,不正确的投资决定,或者没有很好的利用资金,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再好的资产也会转变成不良资产。
三、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的对策建议
1.清产核资资产核销处置
建议组织国有企业审计部和财务部配合不良资产管理平台的相关人员,进行国有企业内部的账务清查和财产核对,将审计年报确认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分析,并查找对应的证据,确认损失。将确认损失的资产向上级领导报送审批,签批完毕后,财务进行账务核销。清产核资是企业所有人对企业无形和有形资产中的各类权益、资金、债务进行了解、确认及核实的过程,其目的是让企业的所有权人在不对企业进行直接管理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具体的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所以清产核资是弄清资产状况,为以后的处置做好基础工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对已经被核销的不良资产建立一对一的账销案存制度,而不能直接将其看作完结,这样才有利于之后的清理和追索。
2.将现有债权分类并打包解决
打包解决顾名思义,就是把形式多样的不同资产组合到一起形成一个资产包然后再进行处置。对资产进行打包必须切实根据市场需求,按照一定的标准规范进行操作。对于完成打包的资产包,可以通过转让、拍卖、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置。通常来说,对于不良资产分开单独处置的话会导致成本支出较高,具有资金回收率低、处置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的缺点。而将分散的不良资产打包组合后再处置,可以大大的提高回收效率。在对分散的不良资产进行打包时所要遵循的主要标准有三个方面,分别是:按照行业进行打包、按照地域进行打包和按照国有企业实际进行打包。
3.不良股权处置
首先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评估,需要进入托管步骤的债务人,必须分别在假设清算条件和假设持续经营条件下对资产进行评估。通常采用收益法在假设持续经营条件下对资产进行评估,即假设债务人在重整成功后恢复了持续经营能力,从现金流收益等方面评估出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资产价值。然后与资产管理平台签订托管协议,与资产管理平台共同签订《托管协议》,按协议约定,国有企业的总资产由资产管理平台实施托管经营。托管期间届满后,国有企业有权选择续期托管。
托管经营是指根据事先签订的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企业法人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让渡给自然人或另一家法人,由其代为经营,托管经营的前提条件是出资代表所有权不变。托管这一形式可以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变可以进行资产的并购和重组,有效规避了国有企业破产和并购中的操作忙点和敏感临界点,是比较广泛推广的有效模式之一。
4.创新处置
为保障不良资产处置价值最优化、最大化,一定要更新观念,转变处置思路,要用互联网+的工作思路创新处置方式方法,发挥互联网的时空优势,广开不良资产处置新通道。利用互联网庞大的信息网络作为支持,按国家、省、市、县为标准建立四级不良资产处置信息网络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将有更多的投资公司、社会闲置资金等进入网络平台,不良资产处置信息渠道通畅顺利。同时,为加强信息互动的有效性,要建立单独的、第三方的信息平台,以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得到加快,这样有助于科学、正确的对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确定。
当前我国引入互联网处置不良资产抵押物的运行模式,还在摸索试行阶段,国有企业可以组织专家团队研究这种处置模式,在下属企业搞试点的方法,以点带面,同资信高的网贷平台进行对接交流沟通,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国有企业实施方案。国有企业可以采取营销策划专家团队的形式,对经营管理不善、竞争力不强的企业,实施企业品牌创新战略,招商引资参与资产重组等多种办法,提升企业创新发展动力,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同时,通过互联网平台可吸引更多的国际国内投资者,增加国有企业的发展商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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