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武汉市经济快速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日益增多。另一方面,由于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需求不均衡,危险废物不能得到及时妥善安全无害化处置,严重影响了武汉市的环境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生产秩序。危险废物处置难现已成为制约武汉市经济发展的瓶颈。本文武汉市危险废物基本情况出发,提出了适用武汉危废处理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经济发展
一、引言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或者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废物具有毒性(如重金属)、易燃性(如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腐蚀性(如废酸和废碱)、传染性(如医院临床废物)、化学反应性(如含铬废物)等特点。危险废物来源广泛,几乎覆盖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如管理处置不当,将会对人居环境和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1-3]
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武汉抓住时机,逐步实现从老工业基地向具有产业集聚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转变,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能源环保等主要领域制造业加速发展。80万吨乙烯、武汉石化炼油扩产、联想MIDH生产基地、北车轨道交通装备、上海通用、长飞科技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武汉优势产业规模迅速壮大。武汉市“十三五”将继续坚定不移的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依托“工业倍增升级版”全力推进“万亿倍增”计划。“工业倍增”需要良好投资环境,危险废物的末端处置也是投资环境,是工业企业投资考虑的重要因素,将直接影响“工业倍增”成效。武汉市危险废物处置难难在哪?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先从一个案例说起。
二、案情描述
2015年5月4日,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危险废物贮存库严重“爆仓”,厂区200余吨危险废物“无处可收”,该公司面临被迫限产甚至停产。
作为武汉市经济产值大户“千亿元企业俱乐部”成员,通用公司也是产废大户。发生“爆仓”的是其中染料涂料废物(HW12)类危险废物,案情发生时武汉市尚无该类别危废处置能力,加之湖北省周边城市相应处置能力已接近饱和,致使该类危废“无处可去”,厂区贮存库全面告急。
上述案例仅仅是缩影,实际上,在平时工作中,环保部门作为“救火队员”,解除此类“火警”的案例并不少。通过案例,我们延伸分析武汉市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
三、武汉市危险废物基本情况
3.1产生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6年4月8日,2014年武汉市医疗机构和工业企业共申报危险废物31 类101种24.54万吨。其中,工业危废产生量大的前七类依次为焚烧处置残渣(HW18)、含铜废物(HW22)、其他废物(HW49)、废矿物油(HW08)、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铅废物(HW31)、染料(涂料)废物(HW12),约占全市工业危险废物总产生量的90%。涉及的企业包括联想、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东风雷诺、比亚迪、东风乘用车、上汽通用等武汉市重点引进的项目,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光电子、生物医药等主要支柱产业。
3.2转移情况
据统计,2014年武汉市共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411项(含跨市转移及市内转移),批准转移危废总量约8.75万吨(不含包装容器)。此外,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11项,涉及跨省转移危废总量约1.22万吨。委托处置的危废中,本地处置的仅11类,跨市外转处置的约30类,过半工业危险废物是通过跨市转移交由外单位处置。
3.3处置情况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实行分级审批颁发。近年,武汉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正处于集中换证高峰期,且新改扩建项目较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变化频繁。目前,全市共有1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中1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6家综合经营许可证、1家废矿物油收集许可证,3家试运行,许可经营范围共涉及25类,年总处置能力约18.6万吨,约为危险废物年平均产生量的70%。考虑到处置利用方式不均衡、类别不全面、规模相对不足等因素,实际处置能力仅为产废需求的30%左右,本地过半工业危险废物只能依托外转处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危险废物近年来日益受到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管理越来越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转移、包装、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等活动有比较系统的要求,明确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统一鉴别、行政代处置、转移联单、管理计划、预提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两高”司法解释发布以来,纳入有效监管的危险废物数量急剧增加,危险废物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的监管上下足了功夫、用足了劲,但是危险废物管理还是问题不断、压力不减。
4.1现有处置能力与产废需求不均衡
“吃不下”与“吃不饱”现象并存。“吃不下”,部分产生类别本地暂无配套处置能力,如焚烧飞灰、医药废物、废碱、含铬废物、电镀污泥、实验室废化学品等类别;或者本地虽有处置设施但规模相对不足处,如表面处理废物,染料涂料废物、含铜污泥、废有机溶剂、废酸等类别长期处于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据2014年第三方对当时持证经营单位的调查,部分处置单位实际处理能力不及许可经营规模的1/2。随着汽车设备及零部件、装备制造业等产业的不断聚集和发展,上汽通用、东风本田、80万吨乙烯等项目的逐步达产,危险废物产生量将与工业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增长,武汉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规模不足的问题将更加凸显。
另一方面,又有处置设施“吃不饱”,部分危废类别处置能力严重闲置。如含金、含银、含铂、含钯等贵金属废物产生量较少,以致本地相关处置单位“无废可收”,设施负荷率不足10%,处于间断生产状态。
4.2处置利用方式结构略显不均衡
现有处置利用方式过于“扎堆”,结构略显不均衡,危废处置的托底保障不足。目前,针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技术包括资源化利用、焚烧、安全填埋。武汉市绝大多数处置单位聚焦于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如利用废矿物油(HW08)制备工业原料油,利用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 (HW22)、含铅废物 (HW31)提取贵金属和铜、铅资源,利用其他废物 (HW49)分离离去线路板中的贵金属等,这类回收利用价值相对较高的危险废物“竞争过度”,但重金属、飞灰等最终填埋处置能力又严重不足。
4.3处置技术及装备水平不高
由于过去环境准入门槛偏低,建设标准要求不高,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营和技术水平普遍不高。现有危废处理处置企业,主要是私企或小型股份制公司,普遍存在资本实力较弱、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经营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贮存、焚烧和填埋处理工艺和设施,以及主要设备配置和主要材料使用与国内领先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技术先进性和运行安全、可靠性亟需提高。
4.4应急处置保障能力不足
武汉市现有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不匹配、工艺和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应急收贮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凸显了应急处置能力的储备不足。突发状况下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令人堪忧。目前,本市仅汉氏公司一家持证医疗废物经营单位,由于处理能力有限,必须满负荷生产才能满足每日医废处置需求,且持续不间断。日常停修检修也会影响本市医疗废物的及时处置。如遇突发疫情,医疗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更甚。
五、危险废物处置难
5.1专业收贮难
危险废物点多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决定了集中收集难。其次,缺少专业化的收集网络,相关资质申领难。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及利用均实行许可制度,具体包括收集经营许可证和综合经营许可证两种。收集经营许可证,仅针对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由区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综合经营许可证,除医疗废物(HW01)以及2014年原省环保部门审批下放的HW08(废矿物油)、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等5类危险废物是由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外,其它43类均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加之,武汉市大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园区普遍没有配套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的收集只有依靠现有经营单位一条路,经营单位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导向,对于距离远、产量小的危险废物处置意愿不强,加剧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难。
5.2外转处置难
一方面,武汉周边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能力有限。目前全省48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许可证过期的市外单位17家,其中华新环境工程(武穴)有限公司和咸宁汇楚环保科级有限公司停运对武汉市危险废物外转处置影响较大。另一方面,接收地环保部门出于自身辖区环境安全和管理压力的考虑,外转处置也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其它地市州环保部门不同意接收武汉市危险废物转入处置的达几十起。此外,跨市转移审批及联单全过程周期长,长途运输增加企业处置成本,增加危险废物转移途中的环境风险等,都不同程度影响本地危险废物外转处置工作。
5.3项目落地难
依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仅此门槛可用于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地就非常少了。加之,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邻避效应”,大多数地方政府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支持力度不够。同样一块地,地方政府当然更愿意建一个高科技或工业企业。危废处置设施不仅不能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还影响周边土地招商引资及经济发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选址难上加难。近年,虽然不乏有意开展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单位或个人,但大部分都苦于“拿不到地”而夭折。
六、对策及建议
6.1统筹推进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政府应当依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政府在提升危险废物管理能力方面不可缺位。组织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责任在政府。因此,建议相关部门:
(一)根据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分布特点和增长趋势,因地制宜制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处置设施布局,统筹处理处置能力,尽快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供给满足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二)依托蔡甸千子山固体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园,积极推动武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尽快建成投运,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保障能力,从根本上解决武汉市危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适时引进PPP 或BOT项目管理模式,保证承担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企业实力,强化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感。
6.2依托现有处置单位提升处置能力
建议将危险废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专项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积极推动武汉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设施加快升级改造,满足环境准入和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危废利用处置安全。充分考虑全市未来产业发展,在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填平补齐、合理竞争、适当超前”原则,适度扩大处置规模、增加处置类别。同时,进一步增强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焚烧等处置能力,为全市危险废物最终安全处理处置提供可靠地托底保障。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钢铁、石化、汽车制造等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6.3积极探索建立危险废物收贮体系
依托本地大型综合性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构建实验室废液、废日光灯管等回收体系,建设标准化贮存设施,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专业性危险废物收集交换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危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作用。积极探索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多,但各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少的工业园区或地区发展分类收集、分类贮存服务行业。探索试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者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激励生产者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
6.4完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探索建立武汉城市圈内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选定1-2家市内危废持证单位作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依托单位,加强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大应急专项资金、装备、物资等能力建设支持,提升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鼓励现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实施改扩建,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立周边城市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体系,共同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演练,保障医疗废物及时妥善处置。
参考文献
[1] 陈佳, 陈彤, 王奇 等. 中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行业二噁英排放水平研究 [J]. 环境科学学报. 2014, 34(4): 973-979.
[2]王琪, 黄启飞, 段华波 等. 我国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技术体系研究 [J]. 环境科学研究. 2006, 19(5): 165-179.
[3] 王琪, 黄启飞, 闫大海 等. 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现状与建议 [J]. 环境工程技术学报. 2013, 3(1):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