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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探索实践及启示

作 者:李亚斐 (荣成市社会信用中心,山东 荣成 264300)

 摘  要: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均提出, 要依法收集、整合区域内公民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档案。本文以荣成市为例,全面介绍了其创新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应用管理信息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其经验做法有比较现实的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诚信建设;个人信用;信用档案
一、荣成市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模式
2013年下半年,荣成市在山东省率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首开全国县级市先河。荣成市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建立起个人信用信息库,形成广泛覆盖、深度融合的信用信息大数据资源,为每名社会成员建立起一份“信用档案”。 2014年3月14日、8月14日,《人民日报》先后刊发了《让信用报告成为第二身份证》、《以诚为荣看荣成》,报道了荣成市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2019年4月19日,《人民日报》以“用诚信涵养善治乡村”为题,整版报道了荣成市农村信用建设情况。
一是信用档案覆盖所有人群。荣成市通过建立综合性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将信用管理覆盖到所有社会成员,建立信用档案的范围既包括荣成62万本地居民,也包括19万外来人口;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律师、医生等重点人群,也包括农村群众、社区居民。不论是普通群众还是党员干部,不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来人口,都有一份“信用档案”,人人都在信用的管理范畴,受到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
二是档案内容涵盖所有经济社会活动。档案信息涵盖了基础信息、诚信信息、失信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其他信息。其中诚信信息包括表彰奖励、通报表扬、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11大类49小项信息。失信信息包括拒不履行司法判决信息、仲裁裁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执行信息、党纪政务处分信息、行业惩戒信息、违法犯罪信息等12大类100小项信息。档案全面涵盖个人工作生活全过程,所有与信用有关的经济社会活动信息,全部记录在档,留下可追溯、有痕迹的记录。
三是信用档案采取“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在“纸质档案”建设上,实行一人一档,以部门、户为单位编号存档,便于日后信息补录及查找。按照采集流程,档案管理人实时记录信息,作为原始登记资料。在“电子档案”建设上,市里统一建设个人信用档案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级管理、共享使用,“纸质档案”的信息应按规定时限录入“电子档案”。
四是档案信息征集全面规范。荣成市出台了《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荣成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征集。信息来源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征集,谁监管、谁征集,谁处罚、谁征集”的工作原则,履行“采集、议事、记录、报送、复核、告知、公示和异议复核”等八步信息征集程序,全面、客观、公正、真实地做好信息征集工作。所有录入档案的信息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原则上要以各级作出的通知、通报、决定、裁定、批复、意见、会议纪要、公告等为依据。
二、个人信用档案的实践应用
荣成注重挖掘档案的信息能量和作用,引导社会崇尚“档案有价”理念,使人们认知、重视、关爱信用档案,进而维护、改善、珍惜个人信用档案。信用档案成为“第二身份证”,已经成为荣成市全体市民的共识。
一是分级分类管理档案信息。荣成市创新推出“公共信用评价”模式,对社会成员实行千分制信用评价和动态化管理,。对征集起来的各类信用信息,按照信息分类和严格的赋分标准,录入信用档案数据库,对各项分值加权汇总后,依据分数高低依次划分对应为AAA到D六个等级,这样,每个人依托“信用档案”都有了“信用分”和“信用等级”,为信用应用提供了简单、直接的判断标准
二是明确信用奖惩标准。在具体操作中,荣成市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社会成员,在经济社会各类活动中分别予以相应的激励或约束。A级及以上的个人,在评先选优、干部使用、职称评定、创业扶持、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考虑;并能享受政府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减免暖气费、免费乘公交、扶持贷款等。荣成农商行还推出“个人荣誉贷”款业务,对诚信个人放宽授信额度和还款期限,并给予30%的利率优惠。对B级以下的,在相关方面作出惩戒和制约。比如取消发展党员、评先选优资格等。
三是强化信用档案实践应用。荣成市政府机关带头使用信用档案信息,出台了《荣成市关于在党政管理等领域实施信用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管理中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的意见》,凡是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全部标明适用的诚信等级;凡是财政资金扶持、申报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招考工作人员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诚信度高的个人;凡是党政机关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都要审查个人信用档案,作为重要参考标准。近年来,荣成市利用信用档案已为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开具信用报告12万余份,向党政机关、公共服务部门、金融机构等提供信用查询200万余人次,部门共享信用档案信息8000多万条。
三、关于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几点启示
荣成市“政府主导、整体统筹、部门协同,注重应用”个人信用档案及应用模式,符合国家部署和县域实际,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探索,其创新模式给予了一些借鉴和启示。
一是要坚持信息共享。建设个人信用档案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建设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前期建设必须由政府主导,依托政府的公信力和整合能力,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要进行动态管理。要将信息资源共建整合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既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相关信息,又要补充、更新信用文件和数据,凸显信用信息的公信力。同时,要建立健全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三是要实行分类管理。信用档案涉及个人隐私,要按照信用信息的属性,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通过严格授权管理、监控信息修改、建立动态备份等技术手段,避免由于人为因素导致档案信息出现泄露、丢失、篡改等情况。
四是要突出信用档案应用。档案的生命在于应用,否则就成了束之高阁的摆设。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推动应用上下功夫。在信用档案建设初期,需要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强有力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进而逐步围绕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使用信用信息推出更多的正面激励措施,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参与信用档案建设。
作者简介:
李亚斐,男,荣成市社会信用中心科长、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