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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结合:县域中小学音乐素养测评方法探索

作 者:孙 永 (烟台市福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山东 265500)

 摘   要:中小学音乐素养测评的工具箱,包括:面试法;听音+笔试法;“人机对话”机测法。包含三层测评体系,分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对区域内学校的测评;学校对音乐教师的测评;音乐教师对学生的测评。以及相对应的测评结果的使用。经过近四年的具体实践,在不断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套较科学完善中小学各学段学生音乐素养测评操作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推动了学校音乐教育教学的发展,促进了中小学音乐课堂质量的提升,改善了教师的专业配置,提高了学生的音乐素养。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艺术测评;音乐测评;机测;人机对话;音乐素养测评;音乐教育
2017年以来,在全体音乐教师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总结出一套较科学完善并行之有效的中小学音乐教学质量测评方法和测评体系。现总结如下:
一、构建了音乐测评的三层体系
(一)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音乐教学质量的测评
出台学校艺术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每学期由教体局牵头,成立学校音乐测评评委组,对各个学校的音乐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测评成绩进行全区公示。并将测评结果以40%的比重纳入对学校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每学期末颁发先进学校和个人,加强对音乐教学工作的重视。
(二)学校业务主管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测评
各学校制定对音乐教师的量化考核细则,学期末由学校主管领导成立测评小组,采用抽测的方式对每名音乐任课教师的班级进行测评,测试成绩纳入对音乐教师的考核,并作为音乐教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音乐教师对所任教学生的测评
每学期末,由音乐任课教师组织对所任教学生的测评,测评结果计入学生档案,并登录山东省艺术教育平台。
二、完善了音乐测评的三种测评方法
(一)面试法
测评方法分为集体和个人两项,包括集体演唱、集体演奏、个人演唱、个人演奏等,每项内容20分,按照学生表现等次计分,分为20  17  14  11四个等次,一般由三至四名评委共同评分,取平均分,为学生个人或集体的最后得分。
测评内容包括:集体演唱歌曲歌谱、集体律动演唱、集体演奏、个人演唱、个人唱奏节奏、个人演奏、个人视唱等。
(二)听力+笔试法
改变了以前单纯笔试的测评方式,采用多媒体或播放音频等边听音乐边答题的方式,提高了音乐测评的科学性,也方便了进行全员的音乐测评。
测评内容包括:音乐欣赏、乐理知识、读谱识谱等知识模块。
(三)“人机对话”机测法
利用计算机音乐测评软件进行测评,学生登录电脑后,采用人机对话的模式进行答题,佩戴耳麦进行操作,适用于四年级以上学生,小学低年级学生对计算机操作不熟悉,不太适合这种测评方式,也不利于律动等唱游模式的测评。
测评内容包括:音乐欣赏与乐理、节奏唱奏、乐谱视唱、歌曲演唱、乐器演奏五项,每项20分,共计100分。教研员出题,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测试。学生答题结束后,计算机出示测试成绩和考试分析报告。
三、完善了音乐测评具体实践操作
(一)全员类的音乐期末考试操作法
采用听力+笔试的方法,由学校广播系统播放音乐片段,学生听音乐答题,测评内容包括欣赏、节奏节拍的听辨、乐理知识、读谱知识、音乐相关文化等内容,此方式缺失学生演奏演唱等表现环节的测评,但比起传统的单纯笔试要科学合理很多。
(二)初四学生音乐毕业升学考试操作
A、人测模式:笔试+面试法,共分两步进行,先组织音乐教师3-4人为一个评委小组,设多个考场,多个评委组同时进行个人面试,学生对曲目抽签进行演唱、演奏等表现领域的测评,面试成绩占50%。另50%的成绩在中考当天进行听音乐笔试答卷的方式进行,两项得分为学生的最后得分,按比例计入中考成绩。
B、采用“机测”模式,学生按照考生信息登录计算机进行上机操作,内容包括演唱、演奏、视唱、节奏、欣赏与乐理五项,由计算机测评成绩,可使用全区学校机房同时进行考试,也可以在本校机房从音乐测评题库中随机抽取难度相同的音乐试题进行考试。测评题库建设尚需补充和完善。
(三)对学校音乐教学质量的抽测
A、人测方式:到一所学校抽取2-3个级部,每级部抽取一个班级,先进行集体项目的测评,然后留下部分学生进行个人项目的检测,由评委按等级赋分,最后取各项平均分汇总为本校的音乐测评成绩。比较适合小学低年级。
B、机测方式:实施机测的前一天,抽取学校各级部的一个班级进行上机考试,由音乐教师跨学校交换监考,考前根据学生信息卡对照照片、信息等,以防止替考。
每场考试提前5分钟登录,整点答题,考试时间为40分钟,全区同一时间开始。各学校做好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成绩和分析报告考试完毕由计算机生成,考试结果全区公示,计入学校量化考核。可登录系统查询学生成绩和各项分析数据。
四、形成小初高不同学段的测评方式组合
(一)小学低年级段
适合采用面试测评的方法,学生集体律动演唱,师生可以伴奏与指挥,学生边律动边演唱歌曲。也可以使用节奏乐器进行伴奏或律动,根据学生表现评委打分。小学1-3年级比较适用这种方式。
(二)小学高年级和初中段
根据各学校情况和学生能力水平采用面试、笔试或机测的测评方式,可抽测部分班级学生,采用集体表现和个人测评的方式。人工测评可根据等级赋分,测评的各项分数取平均分计入总成绩。机测也可采用抽测的方式,抽出部分学生进行测评。
(三)高中段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抽测一个班级进行听音乐答题的比赛方式,然后抽取部分学生进行面试,取两项成绩合为学生的最后成绩。可根据学校的具体开课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引导性的测评内容,促进学校音乐课堂质量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推进学习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
[3]中小学音乐美术课程标准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发<2017>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 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 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发〔2016〕36号)
[7]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字〔2017〕3号)
[8]《烟台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意见(试行)》(烟教发〔2016〕2号)
[9]《烟台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义务教育段音乐、美术学科学业指标标准(试行)》(烟教办发〔2016〕51号)
[10]《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