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教育的目的不仅在于知识的传播,更重要的是让受教育者的思想得到提升、人格和品质得到培养。因此德育教育在教育体系中始终占据着一定的地位,尤其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下更是得到了教育部门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将德育教育渗透到法学实践教学中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必然选择,也是德法并重治国理念的本质要求。但在实践教学中由于法学专业的特殊性、育人机制的不健全、评价体系的不完善都使得德育的渗透并不彻底和深入。在此文章就阐述了德育在法学实践教学中渗透的意义,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渗透策略。
关键词:法学实践;德育教育;重要意义;存在问题;渗透策略
一、引言
学生学习法学可以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的发展历程以及所制定的众多法律条款,让自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投入到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国家的建设中,但在社会高速发展的环境中,仍有很多领域都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来约束和保护,那么部分学生就会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来钻法律的空子,这不利于国家法律系统工程的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这就需要在法学实践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让我国优良的文化传统来帮助学生遵循社会行为准则,树立高尚的品质,沉淀良好的文化修养和道德素养,从而成长为合格的法律精英,更好地投入到国家的发展事业中,同时党和国家发表和颁布的《中国普通高校教育大纲》等系列重要文件也为德育在法学实践中的渗透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二、法学实践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的重要意义
将德育渗透到实践教学中,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必然选择。法律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彰显的是国家威严,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坚定的决心、高尚的品质、依法办案和不徇私枉法的作风和态度,这也正是高校培养法律人才以及社会对其的要求和标准,而德育教育中包含的道德、思想、政治、法律信仰、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学实践中能全面、系统的展现出来,让学生在实践中能秉承着这样的思想和态度来认识法律内涵、内化法律知识,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三观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明辨是非、自主自律的能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法学实践教学德育渗透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育人机制
在育人方面呈现出了主体单一、渠道不畅、支持不力等特点。教师是课堂和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因此通常情况下,德育的渗透被当成了教师自己的职责,那些法院、执法机构、社会法律机构仅仅是一个参与者和合作者,它们没有义务来提醒和帮助参与的学生的德育渗透问题,这就导致德育渗透仅存在与学校和教师单方面,课堂与社会实践没有形成相互配合和协调的关系;其次,学生对知识的运用是学校、实践机构重视的焦点,它们不会过多的关注参与的学生思想品德、人格等方面的表现,它们只看到这个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运用能力。再次,德育的渗透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无法量化以何种形式来奖罚德育渗透行为、考核渗透情况,而实践机构也没有给予有力的参与机会、环境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使得教师缺乏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
在传统的教学中法学的学习是专业、实践与德育分开来开展的,人们对其的认识也存在片面性,因此这个评价体系最根本的还是由传统课堂教学而延伸出来的对学生单方面的评价,追求的是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实践教学很难运用这个标准来做出精确地衡量,对德育的评价也是少之又少,法律实务操作远远大于道德素质的评判,并引导着教学活动的方向,德育的渗透在这种情况下被当作了评价的辅助。
四、新时期法学实践教学的德育渗透策略
1.树立学生的主体意识
学生是法学实践教学的参与主体,在不同司法过程的角色转换中不断地增强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实际能力的提升,逐步把握法务从业者的道德素养。那么在实践中教学,指导教师都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不过多干预学生对案例的理解和处理,让学生在自己的角色中充分发挥,并从中获取更新、更深的知识,同时在案例角色中让学生自己体验、感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用自己的思想理解道德规范,懂得违法了道德规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让学生切实的意识到道德因素在法律案件中的重要性。
2.构建良好地教学环境
首先,创设情境。实践教学的大部分都是集中在学校中,对于初学者教师会在课堂的知识讲解中穿插一些案例,让学生随堂实践,用所学知识来分析案例,让学生接触到社会现象,另外随着学生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教师会让学生参与到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完全由学生主导的实践中。不管哪种阶段,教师都要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和教学实际来创设情境,营造和谐民主的道德氛围,使公平、公正、平等的思想渗透到场景的各个环节,让学生牢牢树立道德意识,用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比如在实践贪污受贿所受到的量刑的实践案例中,其中学生扮演行贿者、受贿者和执法者,行贿受贿的人以人情关系、钱权诱惑来要求执法者网开一面,但学生要坚持本心,不为所动,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处理。在这个实践中,教师选择的案例就反映出了当前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场,并以此为警钟,告诫学生要公平、公正,要养成良好地道德行为。其次,从社会实践机构角度,要配合学校德育教育的要求,机构中的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给学生做出榜样,创造高效、廉洁、敬业、奉献的实习氛围,学生也会在其中得到切实的认知和体验,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树立了道德思想,形成良好地道德行为。
五、结语
“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良好地教育是不单是让学生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的道德修养、文化素养、人格品质都呈现出积极性、高尚性和乐观性。而在法学实践教学中渗透德育思想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因此学校要从多方面展开德育教育,培养起全面发展的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参考文献
[1]葛书环《谈法学教育中的德育渗透》.
[2]郭蕊《浅论法学实践教学的德育渗透》.
[3]崔涛《论高校法科教学中德育渗透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