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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门禁之争:规则或许比观点更重要
作 者:温济恺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2016汉语言文学专业 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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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作为中国公共空间的特殊类型之一,其社会开放程度与主体内在独立间的分异一向难以消解。近期,在舆论激烈的讨论中,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的门禁如约投入使用,而一直以来饱受游客之困的厦门大学,更是于数月的酝酿之后,推出了全新的微信预约参访制度。这些在一部分人看起来是强化校园公共空间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的举措,在另一些人看来则无异于以堵代疏,是校园建设的懒政与故步自封。一时间,或“关”或“开”,或“开关结合”,大学校门在媒体与社交平台中再次变得热闹非凡,各家观点纷纭,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事实上,围绕高校门禁制度展开的争论一直以来便不绝于耳。门禁问题表层的“开”与“关”二元对立背后,深层次折射出的,正是高校资源有限性与社会需求相对旺盛的现实冲突,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中,高校在完善自身发展与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尴尬抉择。一边是校内软硬件优势潜在的巨大社会效益,另一边则是开放所伴生的管理难度与内耗,对于占据资源配置主体地位,承担校园建设责任的校方而言,两者的均衡调和恐怕远非某些观点所想当然那般简单轻松。而对于普通社会公众来说,高校闭门而治,局限资源的处理手段未免也太过“高冷”,一句“管理需要”显然亦难免服众。我国公共资源配置的复杂程度和公立高校管理的特殊模式,加之部分社会舆论对高校的长期性偏见与国民素养的一般性状况,为相关分歧的进一步滋长提供了土壤。在这样的前提下,由主体分异而产生的立场差别自然无可避免,争议势必长期存在且不易调和。
正因如此,与其拘泥于说理与对垒,执著于对错本身,我们倒不如跳出“开与不开”观点的桎梏,从更为现实的层面对高校门禁问题进行思考。以社会契约的相关理论来看,高校开放与否带来的利益冲突,是不同主体权益与义务关系的失衡,这恰为探索进一步的秩序提供了基础动因。“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够有效管控分歧,最大限度地保障结合者诉求与自由,由此,规则呼之欲出,亦彰显重要。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现今高校建立门禁制度的做法本身,正是在观点难以调和的现实下,构建规则的具体尝试。所谓的门禁制度,在另一个侧面上其实亦是开放制度,因为限定并非禁绝,有限开放和无序开放也都是开放。进而言之,高校开放从来不应该放任自流,而应该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上的多方利益保障。或许门禁的这种管理形式的有效程度尚需实验与商榷,更多更好的管理方法也亟待开发探究,但在冲突已发矛盾已起的情势下,高校在管理方面制定规则协调自身与访客关系的尝试本身即值得肯定,也理应得到尊重。诚然,规则的制定需要权利双方充分讨论,我们也有权利质疑不合时宜的规则,但每所高校也都有自身特殊的主客观状况,即便再详备的规则也无法切合所有人的“胃口”,“摸着石头过河”或许比“站着说话不腰疼”更为务实可靠。门禁制度,或者说开放制度作为规则一经确立,不论是在食堂饱受游客插队借卡之苦的学生,还是在校门口被保安冷漠拒绝的访客,都应在怀有批判精神的同时,维持起码的规则意识,而不应于规则缺位的之时呼唤规则,规则确立反而又以“有更好的规则”为由践踏规则。
由高校的门禁问题说开,在我国公共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其他领域,其实都或多或少存在着这种观点对立难以调和的状况,也都有规则确立后对现行规则不同程度的抵触。这实际上在一方面呼唤社会治理规章化、制度化的尽快推行,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当前部分民众规则意识、法治素养的淡薄之处。现今社会上的一些人群,没有固定的立场和价值标准,没有信仰和操守,小我的利益最大化就是他们的追求,对于他们而言,规则并不重要,甚至观点也不重要。唯利是图,不择手段是他们的一贯作风。殊不知,如此对规则的肆意破坏只会加大公共资源配置的难度,造成公共治理的无序与混乱,长此以往,必将以损害社会全体成员的权益为代价,到头来还是害了自我。《淮南子》中有言:“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管理向来不是权利和自由的大敌,规则的缺位和规则意识的淡薄才是。诚如习总书记所强调,“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坚持原则,恪守规则,推进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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