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乡村社会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传统的乡村治理方式遇到了挑战,出现了新的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方式,但是当今社会乡村“衰败”的事实又说明乡村治理现代化存在困境。当然造成乡村治理现代化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因制度适应性是源于国家民族几千年的社会文化积淀中,因此制度变化问题是基层特别是乡村社会治理的根本性问题。因此怎样从制度适应性的角度出发,寻求走出乡村治理现代化困境的措施,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营造一个适应性的社会环境,成为了新时代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乡村治理现代化;制度适应性;应对措施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困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体现出新时代我国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坚定决心。而现代化的困境,一直都是我国学者思量基层治理方式的主流话语,无论是为了维护当前我国的社会制度,还是出于学者自身的实践经验,面对的共同的问题是:通过对基层治理做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变革,尽量避免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再次陷入过去的危机中。
(一)一元化乡村治理
一元化乡镇政府主导的乡村治理方式从1949年就实行的,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一方面权力中心的一元化,便于国家从农村获取城市发展不可少的资源,维持社会基本稳定;另一方面乡村社会自身的治理发展非常薄弱,乡村资源的分配必须依靠国家一元化的权力中心。但是新时代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把社会多元主体纳入到政治参与和社会治理中。而一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为了达到绩效要求自上而下的推行了一些脱离农村实际的指示,在很多时候难以取得真实有效的结果。
(二)小农的终结
农村以老年人口为主,大量耕地被闲置的现象近几年在我国较为普遍。但是每一个国家的发展特别是向繁荣发展阶段迈进中都会出现诸如此类的情况,正如孟德拉斯在考察20世纪五六十年代法国的农村人口大规模进入城市时提出了“小农经营模式将逐渐消失”。但是20年之后孟德拉斯注意到小农终结并不意味着农业终结或乡村社会的终结,相反,法国在经过几十年的转型发展后,乡村社会再次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同样据这一规律观察我国中西部农村的发展可以看出,虽然农村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中暂时失去了竞争力,但是并没有衰败,不过“小农的终结”却意味着传统的小规模、机械化程度较低的农业生产模式不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了,但是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却没有形成。
(三)农民的出走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7》报告指出近两年我国流动人口有所减少,但多数流动人口是从农村地区进入大中型城市,新生代青壮年成了流动人口中的主力军。而流动人口减少意味着更多的人在城市落户,且流出的主要是农村年轻的劳动力。从个体来看也许可以认为这些农民进入城市获得了更多的收入,农民甚至是农村整体的收入水平都增加了。但就农村长远发展,农村治理现代化而言,农民脱离农村到城市谋生活是弊大于利的。如果农村中大量年轻人离开,那农村就失去了新鲜的血液,失去了发展的主力,更别提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了。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困境形成的原因
制度变化是基层治理面临的根本性问题,而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变化的新时代,乡村社会同样面临着制度适应性调整的问题。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由于制度调整没有及时适应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需要,因而乡村治理现代化呈现出了一些困境,而本节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困境形成的原因作简要的分析。
(一)一元化治理方式不适应多元化社会结构的变化
一元化治理的思维和方式始于新中国成立,但是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这种状况不但没有得到改善,且还在不断地强化。为了使农村更好的支持城市发展,农村地区建立了一个高度集权的体制,为了更好的控制绝大多数乡村资源,支持国家发展的需要,在乡村发展过程中这个一元化的权力中心在不断加强,乡村社会延续了全权全能管理的体制。新时代随着社会多样性的发展,农村利益群体分化,村民开始寻求各种不同的致富之道。而农村单向的一元化的治理方式,限制了农村的发展空间,扼杀了社会的活力。最终传统的一元化的治理方式不再适应多元化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问题不断显现,维权上访、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
(二)传统小农经济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的经济政治制度并没有使农民真正走出小农经营的有限的视野范围。虽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1]”的改革。但是由于过去农村土地长期存在错综复杂的产权关系,农村土地在使用和流转制度上市场化程度低,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无法起到调节作用,不能有效集中土地,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从而大大减少了农民依靠土地获得收入的机会。同时以家庭经营为主的传统的小农经济由于缺乏政策扶持,缺少吸引外资的条件,无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获得发展的活力。
(三)农村社保制度不适应新生代农民的生活需求
虽然为了乡村振兴,国家也提出了各种保障农民权益的政策,但是农村的各种社会保障措施依然非常的薄弱,很多农村保障形式较为单一,保障仅针对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对象。不完善的农村社保制度,降低了农民运用民主和法治维护和发展自己的权益以及抵制公共权力对农民权益的任意侵害的可能和能力。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不适应性。旧的办法不适应现在的发展,同时农村社保因较低的保障水平无法真正吸引农民参保,即便参保的农户由于物价的上涨,较低的养老金也难以对不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民的生活发挥基本的保障作用。
三、应对乡村治理现代化困境的措施
上文归纳了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当然“农村工作中出现这么多问题,不能主要由乡镇官员本人负责,根本上应该归因于制度。” [2]那么本节主要结合上文的问题,参照学者的观点及个人的思考,从制度适应性的角度思考应对乡村治理现代化困境的措施。
(一)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创新多元治理体系
虽说改革开放40年来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无论是经济制度转轨还是社会结构转型,这些变化主要还是在高度集权的基层政府控制引导下发生的,而不是社会主体自发形成的,所以村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为了提升村民自治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无为而治”是一种较好的选择。尽管“无为而治”是消极行政,但以行政“消极”换取农民积极,将自治权还给农民,汇聚了农村发展的合力,使村委和乡政府不用包揽一切事物了,能够真正调动村民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因此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形成一个政府、企业、村民群体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共同治理的格局,提升社会多元主体治理能力。
(二)发展现代化农业,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3]为达到这一目标首先要深化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发展现代化农业,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权通过流转,能使分散经营的农村土地集中起来,扩大土地规模,整合农业生产的资金、技术、设备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通过资源优化,成本降低,使农产品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优势。还要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农业资本投入,满足农民发展现代化农业的资金需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变单一的生产方式,打造独具地域特色的农业品牌,利用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城镇化建设,建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所谓城镇化,是指由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化城镇经济、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城镇文明的转变过程。[4] 新时代我国农村的发展建设,既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条件,又为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使农民有一定能力在城镇购房居住,同时城镇化的发展可以使农村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分散的资源聚集在城镇,集中农业用地,实现生产的规模化。而针对农村社保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政府要健全农村社保制度,另一方面倡导农民自身做好以农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为主的家庭保障工作,在政府与家庭双重保障的同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立以全体农民为对象的社保制度,解决农民的医疗养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农民对于公平的社会保障的追求。
综上,乡村治理现代化存在的制度性问题涉及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与市场化、农村劳动力外流与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思维转变与保障措施完善等方面,从制度方面妥善处理这些问题能为新时代农村的发展迎来机遇。但这也只是迈出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一小步,要想真正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使农民在农村有更多的获得感依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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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N].新华网,2018,(2).
[4]吴理财,杨桓.城镇化时代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重建——温州模式及其意义[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6).[5]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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