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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无不为”的管理艺术

作 者:刘 芸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3)

“无为而治”是要求人们顺应客观规律,尊重客观规律,实现“无为”向积极“有为”转化,而积极有为又是为了通过“无为”达到“无不为”,最终实现“大治”和“大发展”,从而达到社会的自我管理。
一、“无为而治”的管理内涵
(一)“无为”非“不为”
“无为而治”从字面理解,“无”是没有,“为”是作为、行动,那么“无为”就是不作为、不行动的。那“无为而治”岂不是在规劝我们听天由命、任人摆布,不要做无谓的挣扎而消极避世?
这其实是对“无为而治”深刻的误解,在老子的管理哲学中,“无”不能简单理解为“没有”。老子对“无为”与“不为”是作了明确界定的。《道德经》中:“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这表明,“无为”的境界不是马上就可以实现的,而是在求“道”的过程中逐渐减少欲望,通过不断努力才得以实现的;取得天下常常得益于无为之道。按管理规律管理,通过“无为”实现“而治”,即“无为”是管理的手段和过程,“而治”是管理的目标和结果。“无为”表面看来,似乎是一种后退的手段,但真正的目的,则在于避开前进中所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从而占据主动,以达到"无不为"的最终目的。
可见,“无为”非“不为”,不是无所作为,反而是为了有所作为而采取的以退为进的手段和过程。
(二)“无为”与“有为”
“无为”非“不为”,而是一种以退为进的积极作为,“无为”是为“有为”。老子认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常无为”,由是可知,“无”是支配万事万物且无时无处不在的客观规律。“无为”是手段,是“末”;“有为”是目的,是“本”。
一味地放任,不讲原则、制度、纪律,这样的无为肯定会造成胡为、乱为、无所作为。从放到收,实现“无为”向“有为”转化,才是管理的根本目的。
(三)“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此,“道”超出于“天”、“地”之上,“人”、“地”、“天”都要遵循“道”的法则行事;而“自然”又位居“道”之上,是“道”的存在状态。老子认为,对任何事情都应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能违背客观规律而为之;对任何事物都应任它自身的趋势去发展,而不能利用外界的意志去制约它,去扭转其发展态势。
此外,老子也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也是其“无为而治”思想的集中体现。通过以上分析,说明“无为”就是不胡作非为,不乱为,是顺应客观趋势,尊重客观规律,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无为而治”的管理艺术
(一)“无为而治”的领导修养
“无为而治”思想的基本方式之一就是搞好管理者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对下属的道德教化。即所谓一以驭百,坐以待劳,“垂衣裳而天下治”,实现“不管之管”而达到无为而治的“极致”。“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老子将“不言”作为“无为而治”的重要形式,并将其作为重要的领导方法之一。
管理者示范作用不是靠上级领导的规范管理或规章制度的约束所能做到的;不是靠居高临下、发号施令去体现个人的意志;也不是靠威严外露、咄咄逼人的气势去迫使他人顺从。而是要管理者注重理论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保持深沉持重,提高管理艺术,以身作则,才能赢得人心,起到好的表率作用。
(二)“无为而治”的管理授权
领导不是将所有的权力抓在手里,事必躬亲,殚精竭虑,靠一己之力做好一切。很明显的是,一个高效率的领导应该把精力集中到少数最重要的工作中去。领导必须善于放权,以腾出时间去做真正应做的工作,即组织工作和计划未来。你的下属往往比你更了解实际情况,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比你更有权作出决定。即使偶然作出个别不正确的决定那也没有关系,他会从错误中得到教训,变得更加聪明。
要信任部属。全面松绑,把权力放下去,可极大地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才能。授权是一种领导艺术,领导者要做到科学授权,还应掌握授权的艺术。第一是要选好人才,视能授权;第二是授之以权,负之以责,做到权责统一;第三是既要信任,又不放任。
(三)“无为而治”的权力监管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这里说的“上之有为”,可理解为统治者胡作非为、滥用权力,这是造成许多社会祸害的根源。因此,老子提出“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知之可以不殆”,即名位既已制定,就要明白各自的限度,知道各自的限度,守好本位,就不会有危险。
所以在现代管理中,仍要对领导者的权力加以监督、约束,这就要借助于有效的管理机制来实现。要实现领导者的“无为而治”,就要在组织内部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其自觉围绕组织目标、理念运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无为”不是“不为”,不是消极不作为,听天由命,而是以退为进的积极作为而追求的结果恰恰是“有为”,其核心就是不胡作非为、不妄为。如果能真正做到尊重、顺应客观规律,积极有为,就能达到“无所不为”。
“无为而治”的管理艺术,究其实质,就是不过多干预而顺应自然地积极引导,这不仅体现在企业管理,还可以应用在个人自我管理,不强求,自尊自律而不是毫无章法。在实际工作中,这要求管理者注重自我修养,着眼全局进行宏观控制,坚持以人为本,举贤任能,合理授权,使下属“有为”而己“无为”,从而达到“无为而治”的管理极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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