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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中关于劳务报酬的政策解析与实践研究

作 者:周沐 龚全安 罗涛 朱聘轶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00)

周沐   龚全安   罗涛   朱聘轶   郭子仪

基金项目: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重大课题"物流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网站规划建设研究"(JY201702)
注①:这里的纵向项目是指由国家、地方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正式立项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项目。

摘   要: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有关“劳务费”的管理要求进行总结和分析,从“劳务费”中科研人员是无法获得合理的劳务报酬的,是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诸多不合理现象和科研经费腐败的深层次制度原因。近年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中出现了“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概念,为科研项目依托单位实现科研劳务报酬合理发放提供了合法途径。本文对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建议地方和单位等各级科研管理部门都应尽快制定间接经费和绩效支出的管理办法,以便切实解决科研人员劳务报酬合理发放问题。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劳务费;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劳务报酬

中图分类号:G526.3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根据现有科研管理体制,纵向课题①所获得的财政科研资助拨款会下发给该科研项目所依托的基层单位进行管理,主要是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这些基层单位同时也是科研项目管理落实的关键环节。在全社会注重创新的时代,科学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每年各种类型的科研经费投入也在增加。这些科研经费能否被合理使用,以及科研人员能否获得应得的报酬和激励,促进科研人员认真开展课题研究,确保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提高我国的科研投入产出效率,是值得科研管理部门认真思考的问题。
与劳务费和绩效支出相关的具体管理办法关系到科研人员切身利益,是所有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工作者共同关心的话题,同时也是相关人员制作预算和报账等科研工作环节中不可避免需要了解和认真对待的。
一、长期以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劳务费”的定义使得国家科研人员从科研经费难以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
长期以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当属科研项目人力资本投入补偿政策不合理[1-3],特别是在社会科学项目中,课题组成员的劳动投入价值得不到对等的承认。因为在我国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如2016年9月27日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4]中的第七条第六款写明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直接参与项目研究的在校研究生和其他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2015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5]中的第九条第9款写明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在许多其他级别和类型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办法中,也可以看到对“劳务费”发放对象的类似要求。
许多科研人员在经费报账时对“劳务费”的这种规定通常是非常困惑的。因为在课题研究中科研人员需要付出大量艰辛特别是富有创造性的脑力劳动,有些科研活动还包括很多人工作业,因此一直以来有很多科研人员难以理解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不能直接发给课题组人员。如果从事科研劳动却不能从中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显然是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也容易引发许多问题:如科研经费腐败、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科研经费报账难等问题。
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中出现的“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概念解析
近年来国家科研管理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引入了“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概念,如在2011年09月29日由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后面简称通知[6])中明确提出科研经费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并在规定中明确了间接费用的比例额度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在第十一条中列出绩效支出的比例要求: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在最近颁布施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5]中第十条至第十二条列出了与通知[6]内容相近的间接费用和额度标准。那么基层科研单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中,绩效支出的比例就要严格按照此规定予以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7月31日最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后面简称意见[7]),这其中间接费用核定比例比起通知[6]中还略有提高,其中特别为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这实际上给科研项目的依托单位提供了根据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合理发放科研劳动报酬的合法途径,指明了方向。
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8]及以后一系列通知文件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9]和意见[7]中可以看到,一方面要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防止科研经费的违规滥用;另一方面也要求各高校建立科学的项目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估,注重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三、“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的科研经费管理实践研究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情况的现场督查结果[10],北京大学新修订的《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品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间接费用按预算额度全额计提后,在学校、院系和项目组之间分配,分配比例原则上学校35%、院系25%、项目组40%。而且北京大学还出台了《北京大学科研项目人员绩效发放申请审批细则》(简称细则)[11],科研人员只需按规定填写《北京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人员绩效发放申请表》,提交至本院系科研办公室,院系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后,由院系科研办公室统一提交至科研部归口项目办公室,经科研部审核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人员绩效发放申请,返回院系会计上卡。该做法较好地解决了校内事业编制的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课题)组人员科研劳动报酬奖励的补偿激励问题。该细则既有科研和财务的审核,又兼顾让发放手续尽量简化,可以作为其他科研项目依托单位特别是高校在制定绩效发放规定时参考借鉴。在实施绩效发放流程时,如果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够从课题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方便地获取“间接费用账号”、“绩效预算额度”、“已发放绩效激励”等基本信息,则绩效发放过程就会更加简便易行,尤其能够减轻管理人员的审核工作量。
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加入了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具体的实施办法或细则,如南开大学[1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3],中南大学[14],复旦大学[15]等。这些管理规定中间接费用的比例基本上都是依照意见[7]制定的,但是只有少数有表格附件,具体操作流程规定得不是很清晰明确,科研人员和管理者实际操作和执行起来缺乏指导性依据。相当于虽然有了这些规定,真正地执行下去却比较困难,这其实是科研管理服务意识不够到位的一种表现。目前还有很多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还没有及时体现出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的管理政策,说明这些单位还没有充分履行作为科研项目依托单位应当承担的科研管理职责。现有绩效支出的实施办法中,对是否达到绩效发放的标准,如何处理未按时结题项目的绩效奖励,一般都缺乏规定,这在实际操作中就容易造成科研管理上的混乱,不利于绩效支出激励作用的发挥。
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不是硬性支出要求,但是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是弥补原来科研经费管理中缺少科研人员劳务报酬的漏洞,有利于基层科研单位现有科研条件的维持和改善,特别是允许基层单位利用部分科研经费作为绩效支出,可以直接对科研项目进行奖金激励,较好地纠正了从事科研活动无法取得劳动报酬的问题。
总结
这几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对四风及中纪委九个严禁等规定政策的施行,科研经费管理和审查更加严格,这将有利于保证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科研管理部门和相关财务部门自然应当要严守财务制度,保证不违反规定不犯错误,但同时也要注意通过改进完善科研管理来提高科研经费最终的投入产出效益。因此基层科研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和管理规定及时制定和完善既能够保障国家、学校、委托方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同时又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这也正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意见[7]中对科研管理基层单位提出的要求。
本文对“劳务费”和“绩效支出”等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比较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政策梳理和解析,结合基层科研管理工作实际,给出了合理对科研工作人员进行劳务补偿和绩效激励的管理规定和实践案例分析。科研管理人员应当通过科学、人性化的科研管理促进科研人员创造出更多更有价值的科研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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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 北京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人员绩效发放申请表. [DB/OL]. (2017-02-24) [2017-11-24].
[12] 南开大学科学技术处. 南发字〔2013〕78号印发《南开大学关于科研专项绩效支出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DB/OL]. (2013-10-22) [2017-11-28].
[1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科技处.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管理办法[DB/OL]. (2017-1-1) [2017-11-28].
[14] 中南大学.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纵向科研经费间接费用分配及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大财字〔2016〕42号)[Z]. 湖南长沙:中南大学办公室. 2016: 2-4.
[15] 复旦大学办公室. 关于转发《复旦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复旦大学理工科医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的通知(校通字〔2017〕3号)[Z]. 上海: 复旦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7: 42-44.
作者简介
周沐(1975-),女,吉林蛟河人,科研处干事/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科研管理和统计的规范化研究,通信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