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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牧与工矿开发对草原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以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为例

作 者:杨常宝1 吴秀青2 (1.内蒙古大学 010021)(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010051)

**本论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项目“基于博弈理论视角下的内蒙古草原牧区工矿开发进程中的利益关系研究”(16XMZ077,负责人:杨常宝)的成果的一部分。

摘   要:在西部12个省市区中,内蒙古经济增长速度最快,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样的内蒙古经济发展现象主要依靠固定资产投资和自然资源开发取得的,换句话来说工矿开发所带来的贡献。本文以内蒙古达茂旗的田野调查为基础资料,围绕着草原牧区中的禁牧与工矿开发为主题,主要论述当今内蒙古草原牧区"发展"的两种形势——禁牧与工矿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草原牧区;工矿开发;禁牧;牧民

近几十年来,过去长期以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内蒙古牧业旗县正凭借着丰富的矿产、能源等资源优势,不断加快工业化的步伐。内蒙古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社会矛盾、文化传承、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日益严重。如何探索一条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又可以保持工矿开发的经济较快发展的道路,已经成为当前内蒙古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研究课题。
为了实证内蒙古草原牧区工矿开发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在2012-2014年,笔者参与内蒙古大学课题组[1],赴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全称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以下简称达茂旗),进行田野调查。在此基础上作者以本人的课题研究[2],从2016年开始在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进行了几次的田野调查。本文所运用的第一手资料和访谈资料是上述课题研究在达茂旗进行调查所收集到的资料。
本文以达茂旗田野调查为基础,围绕着草原牧区中的禁牧与工矿开发为主题,主要论述当今内蒙古草原牧区“发展”的两种形势——禁牧与工矿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有关以往对于草原牧区问题的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两大领域里都得到了一定的成果。自然科学领域的相关研究主要关注工矿资源本身的开发技术层面上,或者是工矿资源开发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上。如,程建忠、侯运炳、车丽萍的《白云鄂博矿床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及综合利用》、陈战强的《白云鄂博铁矿西矿露天开采境界与开采程序研究》、李建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的利用现状、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朱祥坤、孙剑的《内蒙古白云鄂博矿床的稀土矿化时代与期次》等等[3] 。
而社会科学领域的相关研究主要关注草原牧区工矿开发所导致的农牧民生计影响、政策制度变迁以及对文化传承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从学科领域来看,以往对于内蒙古草原牧区工矿开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蒙古学、民族学、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领域里。如,杨国治《工矿开发对土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恢复》(农村生态环境1988,4)、张秉云《内蒙古中西部生态工矿型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经济论坛2009,23)等。另外,近年陆续出现了《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工矿开发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以获各琪铜矿为例》(何春萌,2015年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工矿开发中被征地牧民的生存现状研究——以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希拉朝鲁嘎查为例》(青梅,2014年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牧区工矿开发当中的环境问题及社会影响——以四子王旗白乃庙铜矿为例》(白春杰,2014年内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等以内蒙古的矿产资源开发为主题的学位论文。
以往相关研究,如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过于强调资源开发的技术层面与经济发展问题上,而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社会科学领域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的分析上,当然不可否认以往很多研究成果在微观层面上做了一定的探讨,尤其是近几年以来的高校学位论文在微观研究上突破了以往的研究的弱点。而既往研究均忽略了禁牧与工矿开发对草原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问题的探讨。为了填补以往研究的不足,本文主要运用达茂旗相关政府部门和牧民收集到的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以及对牧民的访谈资料来证实禁牧与工矿开发对内蒙古草原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1、达茂旗草原牧区“发展”的两种形势—禁牧与工矿开发
现行达茂旗草原牧区“发展”战略有两种形势,一种是禁牧政策的实施,另一种是资源开发、主要是工矿开发。这也是当今内蒙古草原牧区“发展”战略的共同特点。本节主要运用调查组成员从达茂旗政府相关部门收集的第一手资料,简单阐述达茂旗全旗的禁牧政策实施状况与工矿开发状况。
1.1达茂旗草原牧区禁牧政策的实施
2002年达茂旗被国家及自治区列入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牧还草重点项目旗县[4]以来,经过三年多围封建设和退牧还草区域的划定,达茂旗加强了对禁牧工作的监督。达茂旗禁牧工作起步很早[5] ,但起步的前两年,曾出现过忽紧忽松现象。为了彻底扭转“禁而不严,违规放牧现象”,达茂旗制定相关禁牧工作的法规,为禁牧工作全面启动提供理论依据。
最早的法律依据是,旗人民政府在2005年就下达了《关于印发达茂旗禁牧与草畜平衡实施细则(试行)》(达政发[2005]63号文件)的通知。该通知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禁牧区和以草定畜区内畜种以及大畜换算羊单位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违规放牧和超载放牧的养殖户进一步明确了惩处标准。但是,这个时期恰好是牧区撤乡并镇的体制管理新格局时期,达茂旗牧区禁牧区内仍有“禁”有“牧”,边“禁”边“牧”等现象。为了改变形势,旗人民政府又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的通知》(达政发[2006]64号文件),为推动全旗禁牧和以草定畜工作提供了充足的政策依据。
通过一系列的法规,2006年年初,旗委、旗人民政府带头,将禁牧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机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划入考核范围。为此,在2006年曾先后出动378个车(次),累计行程5.2万公里,从各地禁牧区内清理整顿出违规放牧(马64群、牛42群、羊358群),同时清理出本旗牧民“乱放”外旗县马13群,牛15群,羊28群,通过“说服教育”,依照禁牧区违规放牧罚金达18.5万元,为进一步推动全旗禁牧工作打好了基础[6] 。
2007年,随着包头市开始全面实施“收缩、转移、集中”战略,达茂旗先行对农区250万亩草场实行禁牧。从2008年1月1日起,达茂旗接着对牧区2357万亩草场实行为期10年的禁牧,涉及牧民6620户、19698人,成为自治区最早整体实施阶段性禁牧的旗县。百灵庙镇生态移民小区是该旗实施全面禁牧后,为转移安置禁牧牧民而集中新建的民生工程 [7]。
1.2达茂旗草原牧区的工矿开发活动
达茂旗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32种。已办理采矿权证的矿点88处,已办理探矿权证的矿点150处[8] 。近年来,由于矿产资源的不断开发,全旗钢铁产业现已形成铁矿石—铁精粉—炼铁—炼钢—轧钢和铁矿石—铁精粉—炼铁—铸件2条产业链。
本研究调查地白云鄂博西矿是推动达茂旗经济的主要支撑工矿企业之一。白云鄂博西矿资源极为丰富,是我国最早发现且矿物种类众多、储量最大的稀土矿山,现属于巴润工业园区辖区“—区三园”之一。巴润工业园区辖区“—区三园”分别是巴润钢铁新型能源工业园,即白云鄂博西矿、白彦花循环经济示范园和满都拉口岸贸易物流园 [9]。巴润工业园区园区以包钢集团巴润矿业公司为龙头,始建于2004年, 2007年6月,经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内蒙古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总占地面积65.6平方公里,位于达茂旗明安镇境内。
2、达茂旗牧民扶贫现状
达茂旗辖7个镇、2个乡、3个苏木,共77个嘎查村,总人口12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8.3万。按照包头市扶贫标准(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4300元以下),截至2012年底,全旗有贫困嘎查村57个,农村牧区有贫困人口2.34万人,占农牧业人口总数的28%。达茂旗现有贫困人口17260人,占全旗农牧业人口的19.4%。其中农区15700人,占全旗贫困人口的91%;牧区1560人,占全旗贫困人口的9% [10]。
从贫困人口地域分布来看,呈现不均衡分布的特点。全旗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分布在南部农区和部分牧区饲草料地。其中,片区涉及9个苏木乡镇、30个嘎查村,共1.19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51%,明安镇、希拉穆仁镇、满都拉镇无片区贫困人口。非片区贫困人口涉及12个苏木镇、47个嘎查村,共1.15万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49%。石宝、乌克忽洞、西河、小文公4个农区乡镇地处丘陵山区,人口相对集中,现有贫困人口2.13万人,占全旗贫困人口总数的91%。牧区8苏木镇的饲草料地和无草场牧民中有贫困人口2100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9% [11]。农区和牧区的贫困人口的规模有明显的差距,这表明,从扶贫的这一点来看,牧区的工矿开发对牧民的扶贫发挥着很大作用。
从贫困人口的构成来看,呈现老龄化和非转移就业的特点。全旗2.34万贫困人口中,40周岁及以下的有702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41—55周岁的有1638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7%;56—65周岁的有14040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60%;66周岁及以上的有7020人,占贫困人口总数的30%。从就业情况来看,农村牧区贫困家庭中,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达到96%,从事其他产业的仅为4% [12]。由此,对于农区来说,发挥主导作用的依然是第一产业,尤其是农业,而不是工业。这也是内蒙古草原牧区工矿开发对地方扶贫的作用。
随着禁牧工作实施的加强,达茂旗主要采取了整村推进扶贫、产业科技扶贫、移民扩镇扶贫、贴息贷款扶贫、转移培训扶贫等扶贫措施,争取达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的目标[13] 。
3、调查地概况
3.1希拉穆仁镇基本概况
希拉穆仁镇位于达茂旗东南部,又名召河,总人口2532人,辖3个嘎查,分别是白彦淖尔嘎查、哈拉乌素嘎查、呼和点素嘎查。希拉穆仁草原是按片分的,3个嘎查是三大片,片下面分户。呼和点素嘎查分可可点素片(34户)和阿达图片(8户),共有42个草场本。各种补偿金是每户平分分享。
镇内有石宝铁矿和东源铁矿的两大支柱企业。石宝铁矿占了希拉穆仁镇的两片草场,分别是可可点素片和阿达图片。东源铁矿占了可可点素片,约占用3000亩地。石宝铁矿是1988年左右建的,征收草场是2009年,占地面积约1万亩,每年上缴税金超过1亿元 [14]。
2008年希拉穆仁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8 亿元,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15元。2012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8亿元,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70元[15] 。
3.2明安镇基本概况
明安镇位于达茂旗西部,辖7个牧业嘎查,总面积2491平方公里,草场面积334.73万亩。总人口1333户、3544人,其中牧民1216户、3196人,蒙古族1987人,占全镇牧业人口的62%。
明安镇境内已查明矿产5种,包括非金属矿产资源3中,金属矿产资源2种。主要为铁矿、石墨、大理石、锰矿、磷矿。位于境内希拉朝鲁嘎查的包钢重要的原料生产基地白云鄂博西矿,年采矿1500万吨、铁精粉440万吨和矿浆管道输送铁精粉550万吨[16] 。
工业经济发展方面,依托镇区内的铁矿、石墨、大理石、锰矿、磷矿等矿产资源及充足的风能、光能和天然草牧场,积极招商引资。现明安镇内有1家白云鄂博西矿、7家私营选矿厂,23家与巴润公司合作的采矿剥岩企业、总投资70多亿元,规划装机容量109.9万千瓦的金风、龙源、华能、华电、鲁能、中广核、蒙电华能等7家风电厂。
2011年明安镇生产总值16.5亿元,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00元以上[17] 。
本研究案例所涉及到的调查点是明安镇的希拉朝鲁嘎查。希拉朝鲁嘎查驻地为希拉朝鲁庙,下辖62个牧点,占地总面积75.19万亩,草场面积63.91万亩,总户数273户、763人 [18]。
4、对禁牧牧民扶贫现状的调查
现行达茂旗政府主管部门对于草原牧区的各种扶贫工作很大程度上与禁牧政策的实施有着密切的联系。
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达茂旗禁牧牧民的扶贫现状,笔者在希拉穆仁镇呼和点素嘎查牧民进行了深入的访谈调查。从调查情况来看,希拉穆仁镇的草地面积小,整个镇的草场是由几“片”构成,呼和点素嘎查的草场是其中的一个“片”,每个牧户的草场面积都是平等分配的。所以,禁牧补贴和草场征占补偿以及污染费也是一定程度上是同样的。调查中发现草场被矿区征收,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很大。但是,经济方面石宝铁矿和东源铁矿的两个矿区都提供了相应的综合污染费。还有,牧民在矿区打工,工资虽少,但是有一定的保障。单从经济角度来看,经济收入不会受到影响。
这一点,说明从经济方面来讲,禁牧和工矿开发对呼和点素嘎查牧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非经济方面,诸如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来讲,牧户一致认为工矿开发对于牧户的影响是极大的。还有,调查中发现,禁牧前或者是工矿开发之前,畜牧业经济一直是呼和点素嘎查牧民主要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禁牧政策的实施以及工矿开发对呼和点素嘎查牧民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一系列变化,部分牧民失去生存根基,取而代之的是补偿金。补偿金的可持续性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扶贫。
总体上,石宝铁矿和东源铁矿对于牧区的影响是甚大,不仅仅是被征收草场的牧户,而且周边的没有征占草场的牧民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5、工矿开发对草原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调查
5.1工矿开发所导致的失地牧民现状调查
白云鄂博西矿占用的土地是明安镇希拉朝鲁嘎查26户牧民的近10万亩草场。这里把问题的重点放在白云鄂博西矿开发中涉及到的明安镇希拉朝鲁嘎查牧民。
对失地牧民的调查中可以看到,工矿开发对当地牧民扶贫的各种影响。
第一,工矿企业征收草场的程序和手段上存在问题。被访者一直认为征占承包草原的程序违法。通过失地牧民的访谈了解到,2004年10月,嘎查及各级政府联手企业,让牧民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属于牧民个人的附着物、建筑物全部拆除、搬迁,拆除牧民的私有财产住房、棚圈、围网链等生产生活设施。牧民们认为,这种强迫牧民签订解约草场承包合同是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定 [19],剥夺了牧民的基本权利。
第二,征地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标准过低,是希拉朝鲁嘎查26户牧民近10年以来一直不能得到解决的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
2004年10月20日,希拉朝鲁嘎查与牧民签订《土地(草场)承包合同解除协议》,该协议于双方签字时生效。协议生效后,不再享受禁牧草场补贴[20] 。
白云鄂博西矿征收希拉朝鲁嘎查26户牧民草场 [21]。补偿金有,草场补偿费:92055亩×9.86元/亩×8倍=7261298.40元;安置补偿费:92055亩×9.86元/亩×5倍=4538311.50元;建筑物、房屋补偿(附着物补偿费)=网围栏长度(米)×3.6元/米,共4296348.06元;五配套草库伦,按1.5万元/户,390000.00元。这里的“9.86元/亩”的来源是每亩草场草产值+每亩草场养羊的产值(连续10年监察结果)。房屋拆迁补偿费按达茂旗建设局计算结果。
据政府方解释 [22],草场补偿费8倍的由来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1998年8月4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6号则第17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草原或者使用全民所有草原的,由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单位支付草原补偿费。征用集体所有草原,按照该草原被征用前五年饲料牲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的6至10倍支付草原补偿费。使用全民所有草原,原使用单位和个人受到损失的,参照征用集体所有草原补偿标准给予适当补偿”。安置补助费5倍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证实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希拉朝鲁嘎查牧民认为,以上补偿金标准过低,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23] 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和自治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征收或者征用草原的,应当支付草原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草原补偿费按照该草原被征收或者征用前五年平均饲养牲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的十倍支付;安置补助费按照每亩被征收或者征用草原前五年平均饲养牲畜价值和年产经济植物价值之和的十至十五倍支付;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实际损失合理支付”。
所以,牧民认为,白云鄂博西矿给的补偿费是按照8倍支付,这和新修改《条例》规定的十倍相差两倍,安置补偿费的5倍支付和新修改《条例》规定的十至十五倍相差十倍。所有,牧民想争取相差部分。
第三,牧民得到的补偿金是一次性的,其代价是失去了生存的根基。牧民一致认为收入下降,不能适应现在的生活状态。
第四,工矿开发虽然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牧民提供了工作机会,但是工资很低。还有,给失地牧民提供的人均最低生活保障5000元远远满足不了生活需求,导致生活条件和质量下降。
5.2工矿开发对达茂旗草原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调查地——希拉穆仁镇和明安镇都在进行着工矿开发。但是,这两个地区的工矿开发有着明显的区别。石宝铁矿和东源铁矿征收希拉穆仁镇草场的补偿金不是一次性的,各种补偿金是每年分期发给,这对于牧民来说,有一定的可持续性、有保障、有安全感。明安镇希拉朝鲁嘎查的草场是被白云鄂博西矿一次性地征收,虽然牧民领到的一次性补偿金是巨额,但很多牧民因为不懂得现金管理方面的知识,几年之间就把补偿金用光了,10年后的今天,他们不仅失去了生产保障,还失去了生活的保障,他们既没有污染补贴、草场补贴、禁牧补贴等其他牧民同等的资金保障,又没有传统的生产生活的保障。
概括起来说,失地牧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被访谈的牧民,都认为经济收入比以前减少了。草场被征收之前,牧民主要依靠畜牧业生产来维持生活。虽然生活苦,但是牧民心理上舒服、踏实。被征收的前几年,因为牧民得到了相当的补偿金,但是牧民不懂得“现金”管理经验的生活,最终没过几年,把手上的钱都花光了。10年后的今天,好多牧民才发现,现在既没有生活保障,又没有生存的根基。现在,物价飞涨,特别是畜产品的价格更是翻了几倍,畜牧业经济收入也翻番增长,失地牧民的生活水平下降了很多。
失地牧民的文化水平不高,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劳动力需求。部分失地牧民在周边的工矿企业里打工,但是他们的工资很低,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转移进城的牧民或入住园区和饲草料基地的牧民,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生活支出高,如买房支出、教育支出增长较快、医药费用、衣物、水电、交通费用、口粮支出等都较以前费用增加,生活更是变得拮据。
通过调查了解,被工矿企业征收草场后,大部分牧民将转产转业。而失地牧民是一个特殊群体,文化层次不高、年龄较大、可以从事的职业少、就业面狭窄。同时,牧民大多数是2个或3个孩子,牧民子女毕业后无法找到好的工作,只能在家待业或者在外闲逛,甚至染上酗酒、赌博等恶习,给家庭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失地牧民进城后生活习俗不同,生活不适应。生产方式的转变必然引起生活方式的改变,这是不以人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之前的牧民传统生活虽然单一,但没有时间的约束,特别是在食品上单一,日常饮食主要以肉食为主,进入城镇以后,吃菜不习惯,而肉食又由于价格的上涨无法解决,使得失地牧民很难融入城镇的生活当中。
另外,思想观念落后也是一个因素。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牧民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变化。失地牧民观念陈旧,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应用能力差,而且存在严重的等、靠、要等惰性思想,扶贫成本较高,稳定脱贫难度大。
结论
禁牧与工矿开发对地方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是不可质疑的事实。达茂旗产业结构变化和在内蒙古各旗县区当中的经济地位的变动充分说明这一事实。
但是,禁牧与工矿开发是否对于当地的失地牧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积极的作用,这一点实地调查证明的答案是否定的。通过达茂旗牧民访谈调查分析结果,不可否认禁牧与工矿开发对达茂旗失地牧民的扶贫带来的临时性作用。
从工矿开发的情况来看,希拉朝鲁嘎查牧民确实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这仅仅是具有临时性的经济作用。当然我们应该承认,把这一笔大额补偿金怎样发挥到实际的生活中,这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牧户个人的因素。如果,牧户个人能够好好地利用这一笔补偿金,有可能改变生活质量。但是,调查地牧民为什么一致认为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下降了呢。其主要原因是,政府和企业忽略了牧民本身的生活经营方式的独特性。牧民从小生活在自由自在的生活环境中,职业性质上有别于其他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生活观念和经营方式。他们不懂得“城市性”的生活方式。所以,在短短的10几年内(2004年被征收草场至今),大多数牧民陷入了生活和生存的困境。结果导致的是牧户的集体上访问题。希拉朝鲁嘎查26户失地牧民经过好几年的上访来补救失去的一切,但是至今始终未得到问题的解决。
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看,达茂旗草原牧区扶贫工作主要针对禁牧牧民,而不是工矿开发而产生的失地牧民。失地牧民对达茂旗的经济发展,牺牲了生存环境和生活根基的草场、甚至是文化传统的失去,他们所付出的代价是用金钱所不能衡量的。
因此,禁牧政策的实施与工矿资源的开发活动虽然草原牧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从作为草原牧区的主宰者——牧民的视角来说,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的影响很大。这个问题的深入探讨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乃至民族问题的解决都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内蒙古草原牧区公开开发与社会经济文化包容性发展研究"项目负责人:齐木德道尔吉;2012-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内蒙古草原牧区工矿开发与和谐社会建设实证研究"12JJD740001,项目负责人:阿拉坦宝力格.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项目"基于博弈理论视角下的内蒙古草原牧区工矿开发进程中的利益关系研究"(16XMZ077,负责人:杨常宝).
[3]程建忠、侯运炳、车丽萍,白云鄂博矿床稀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及综合利用,稀土,2007,28(1):70-74;陈战强,白云鄂博铁矿西矿露天开采境界与开采程序研究,矿业快报,2006,447:29-31;李建,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的利用现状、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山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研究生论文专刊,2008,22:76-77;朱祥坤、孙剑,内蒙古白云鄂博矿床的稀土矿化时代与期次,地球学报,2012,33(6):845-856等.
[4]2013年8月28日,达茂旗农牧业局收集的第一手资料《达茂旗草原工作站2012年工作总结》.
[5]禁牧政策的落实是2002年,但是实际实施是2003年开始。
[6]2013年8月28日,达茂旗农牧业局收集的第一手资料《达茂旗2006年禁牧工作总结》.
[7]2013年8月28日,达茂旗畜牧业局收集的第一手资料《百灵庙镇生态移民小区情况介绍》.
[8]2012年9月4日,达茂旗经贸局收集的第一手资料《达茂旗矿产资源简介》.
[9]2012年9月3日,达茂旗巴润公司收集的第一手资料《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项目情况简介》.
[10]2013年8月30日,达茂旗人事劳动局收集的第一手资料《关于我旗扶贫开发的几点思考》.
[11]2013年8月30日,达茂旗人事劳动局收集的第一手资料《关于我旗扶贫开发的几点思考》.
[12]2013年8月30日,达茂旗人事劳动局收集的第一手资料《达茂旗调研扶贫工作汇报提纲》(2013年5月22日).
[13]2013年8月30日,达茂旗人事劳动局收集的第一手资料《达茂旗立足培育扶贫主导产业着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14]2013年8月30日,对希拉穆仁镇镇长的采访,采访地点是希拉穆仁镇镇长办公室.
[15]2013年8月30日,希拉穆仁镇政府办公室收集的第一手资料《2008年希拉穆仁镇政府工作报告》和《2011年希拉穆仁镇政府工作报告》.
[16]2013年8月28日,达茂旗明安镇政府收集的第一手资料《明安镇基本情况》.
[17]2013年8月28日,达茂旗明安镇政府收集的第一手资料《明安镇基本情况》.
[18]2013年8月28日,达茂旗明安镇政府收集的第一手资料《明安镇基本情况》.
[19]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20]2003年和2004年,明安镇600万元禁牧款以饲料粮形式发放。希拉朝鲁嘎查26户牧民足额领取.
[21]2012年9月4日,明安镇牧民收集的第一手资料2011年4月26日达茂旗人民政府的《关于明安镇希拉朝鲁嘎查(日光队)26户牧民反映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书》; 2012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关于白玉山等人信访事项的复核意见》;2007年6月11日达茂旗人民政府给包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的文件《关于明安镇牧民王海军等三人反映2004年巴润矿业违法征用十万亩草场的答复》.
[22]2012年9月4日,明安镇牧民收集的第一手资料2011年4月26日达茂旗人民政府的《关于明安镇希拉朝鲁嘎查(日光队)26户牧民反映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书》;2012年3月9日白玉山等三人给国家信访局写的信《请求书》;2012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关于白玉山等人信访事项的复核意见》;2009年7月8日达茂旗希拉朝鲁嘎查26户牧民写的信《关于十万亩草场被非法占用的赔偿要求》;2007年6月11日达茂旗人民政府给包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的文件《关于明安镇牧民王海军等三人反映2004年巴润矿业违法征用十万亩草场的答复》.
[23]1984年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04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