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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国企改革中员工持股的思考

作 者:林景怡 (长沙市燃气实业有限公司 410053)

摘   要:我国国有企业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改革过程中,经历了"投石问路"、"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带来的阵痛。由此引起的大批职工下岗失业、困难企业缺少投资主体、国有资产流失等一系列社会矛盾又阻碍着改革的进程,影响了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针对这些情况,本文提出在经济"新常态"下,在深化国有中小型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对此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员工持股

自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改革方向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推进。截至2012年底,全国90%以上的国企完成了公司股份制改革。在过去的近二十年中,根据国企改革"抓大放小"的总体原则,对于大型国企,尤其是列入股份制试点的企业,大多数已经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在政府引导下,进行了战略性的资产重组,其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支持下,逐步摆脱了困境。我国的中小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力量,占据了企业总数的97%,占据了国民生产总值的68%、从业人员的75%。而在实践中,对于"放小"的中、小企业改革主要由地方组织实施,由于它们普遍起点较低,融资能力差,不少地方大多采取了"卖"、"关"、"破"等形式,由此引起的员工下岗失业等一系列社会矛盾又阻碍着改革的进程。如何使中小企业摆脱困境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实行员工持股制度是解决中小企业改革的一把钥匙。
一、员工持股制度的相关论述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简称ESOP)属于一种特殊的报酬计划,是指为了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员工,通过让员工持有股票,使员工享有剩余索取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拥有经营决策权的参与机制。员工持股制度则指企业内部职工通过一定得法定程序,有条件地拥有企业股份的企业制度。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来,员工持股制度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很快。以美国为例,根据美国全国员工持股中心(NCEO)提供的统计数据,到1998年,美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实现员工持股的企业有14000多家,持股人数超过3000万人,职工持股资产总值超过4000多亿美元。在行业分布上,从一般的服务业到制造业,从零售业到航空业,从工程建筑业到高科技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几乎覆盖了美国所有产业。在企业规模上,不仅中小企业的数量增长迅速,大型企业员工持股也在不断增多。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制度不断创新,员工持股制度作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模式,也正在探索和实施。有些地方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地都颁布了自己的员工持股条例,有不少国企在体制改革中也尝试实行员工持股,如上海浦东大众、深圳金地,长沙友谊阿波罗等等。但整体而言,仍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制度体系。
二、中小企业员工持股的理论依据
1.理论依据之一
人力资本这一概念最早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和贝克提出的,他们认为,人力资本是人自身所拥有的各项能力和素质的总称,主要包括知识、技能、资历、经验、熟练程度和健康等方面。还认为,人的各项能力和素质具有资本的一切属性,它已有目的劳动为载体,参与了价值创造的全过程,因而人力资本作为附加在劳动力的有形体上不仅具有商品的特性,而且必须作为资本来对待。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家科斯在其企业合约理论中提出,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殊市场合约。企业员工直接拥有其人力资本的所有权,是这个"合约"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是企业的所有者。但在人的各项能力和素质不视为资本,且又与物质资本相分离的状态下,就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点。实施员工持股制度,让员工的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相统一,共同订立特殊的市场合约,使员工的企业所有者地位从理论变为现实。
员工的企业所有者地位在通过持股制度得到明确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企业股东利益的构成,特别是员工持股计划将员工的未来收益和养老计划与公司股票的未来价值联系在一起,使员工更加重视企业的发展,更加努力地为企业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有效激励的持久释放问题,同时避免了人才外流,凝聚力下降的问题。因此,员工持股制度既有合理性,又从制度上解决了员工被动激励问题。因此,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这构成企业两大要素的资本产权所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员工持股制度的重要理论依据。
2.理论依据之二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时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进一步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必然被资本主义这种生产方式自身所否定,而取而代之的应是符合生产力不断发展要求的"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指对"小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否定。最后达到人的彻底解放,是一种很高的理想境界。在目前虽然还达不到这种境界,但它的基本思路是"联合+主人",即一方面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劳动者联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每个劳动者的主人翁积极性、创造性。员工持股制度体现了这一科学论断的本质和精髓。在国企改制中,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也符合马克思对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关于企业制度的论述。
3.理论依据之三
"耕者有其田"是我国历史农民起义追求的最主要目标,也是农民阶层的梦想,甚至不少封建统治者为了政权巩固,把"耕者有其田"作为重要的政策。与之相对应"工者有其股"与中国传统历史观念相吻合,与"工者"本能的内在要求也是相适应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责权明确。作为改革主体的农民,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改革取得了成功。国有企业的改革,主战场在城市,改革的主体是企业员工,那么,改革能不能成功决定于企业员工的参与支持程度。"工者有其股"的员工持股制度正是新形势下企业制度的一种创新,也可以说是农村改革的成功借鉴。
三、中小企业员工持股的重要意义
我国国企改革曾经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制"、"试行股份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几个阶段。这些改革没有触及到产权,没有把国企职工塑造成改革的利益主体,因而效果并不明显。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三年的时间里取得巨大的成就,其根本的一条就是"耕者有其田"。而在继续深化和完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阶段,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实现"工者有其股",对在城市中小国有企业个改革同样有重要意义。
1.员工持股有利于中小国企改革中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
国企实行公司制改造,最重要的就是要改变过去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一元化的问题。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使职工以有偿认购、出资入股、身份补偿等形式通过持股组织或委托代表以股东的身份,成为企业总股本中的一个出资者,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国有股、职工持股、其他法人股等组成的多元股权结构。企业职工一般来说对本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发展前景等基本情况比较了解,对企业感情深厚,员工持股比拍卖、转让等形式更易于实施。同时,中小国企总股本比较小,员工持股能形成比例相当的股份比,避免了改制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因此,员工持股制度应该是中小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形式。
2.员工持股是实现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的重要途径
根据中共十五大提出,国有经济"有所为有所不为",逐步从一般性领域、竞争性行业退出的要求。企业通过有意识地逐步出让国有股给员工,或是在增资扩股中以较优惠的条件吸收员工入股,从而使企业产权结构逐步发生变化,国有股逐步减少,员工占股达一定比例,最终达到国有经济从一般性领域、竞争性行业中退出的目的,国有经济结构因而得到调整。
3.员工持股可以优化劳动者与生产性资源的结合方式,局部实现生产资料全民所有
在传统的全民所有模式中,国家财产属于全体人民,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全民企业名义上员工人人都是企业生产资料的主人,而人人又都不是真正的所有者。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以国家占有为表现形态,劳动者只是间接地获得了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国家作为抽象的实体代表全民占有生产资料,这必然造成员工不可能从财产关系上切实感受到自己是企业的所有者,也不会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太关心。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变所有者缺位的状况,使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鼓励员工持股,使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在企业有机地结合,形成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劳动者本身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个人所有制,保证了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也保证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资本要素与劳动力要素的互济共存。在对传统体制进行反思和转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具有很大的现实性和客观需求。因而,员工持股制度的实施可以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一种体现形式。
4.员工持股制度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合理收入分配关系,降低基尼系数,缓和阶层矛盾
传统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实行的是低工资、高福利政策。在物业管理、住房等都在货币化,福利大大减少的同时,作为员工主要收入来源的工资的增长却相对缓慢。一方面国企员工工资较低,另一方面国企内部分配的平均主义又十分明显。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员工持股,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时,由于近年来国企改革使员工无论是心理还是物资利益受损都较多,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与普通员工收入差距甚大,国企员工与公务员、外企员工等其他社会阶层收入悬殊。低收入阶层中,国企员工的比例越来越大,作为共产党阶级基础的工人阶级的光荣感正在逐步消退,由此引发了一些员工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实施员工持股制度,让员工通过持股分红而增加一份收入,缩小员工与经营者收入的差距,缩小员工与其他社会阶层收入的差距,使员工在拥有主人身份感的同时,实际生活水平也有提高,从而缓和社会阶层间的矛盾,为国企改革乃至整个社会稳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5.员工持股有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实施有效的监督
由于员工与股东身份的双重性,员工最了解企业的情况,最关心企业的发展,能推选最合适的人选来担任股东代表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营者也鉴于员工的股东身份,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必然要尊重员工的意愿,十分谨慎地避免决策失误。员工既能参与企业运作的全过程,又能对经营决策实施有效监督,经营者的劳动也最能得到员工的认可和支持,从而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防止和遏制少数企业经营者恶意经营、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
6.员工持股有利于国企职工实现充分就业
属于"放小"的中小国企在改革过程中,往往被一卖了之,一破了之,一并了之,员工纷纷下岗失业。其实中小企业并非没有发展空间。国外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也很多,像日本,中小企业占了企业总数的90%,政府对中小企业有很多的扶持政策。我国国有中小企业效益不好主要是体制机制的问题,资产负债结构失调,缺乏流动资金,缺乏融资能力,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只好停产,等待破产、拍卖或兼并的命运。在企业改革中,鼓励员工用自己的钱买下部分国有有效资产,使企业获得流动资金,通过机制转换,改善管理,企业完全可能重新正常运转。员工一方面保住了企业,另一方面也保住了自己的岗位,避免失业。
7.员工持股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员工持股用利益的、资产的纽带把员工、经营者、国家联系在一起,使员工与企业形成长期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对员工而言,获得股东地位,持有本企业的股份,可以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资本增值,从而极大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于经营者而言,员工持股制度鼓励经营者个人持大股,企业经营状况与企业主要经营者的薪酬和资本收益关系极大,企业的兴旺同时成就了企业主要经营者的个人价值实现。
四、目前中小企业员工持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员工持股制度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规范,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违背员工意愿,强制入股
在中小国企改革中,有的企业效益不好,前景黯淡,管理部门为了甩包袱,强迫员工"买断"国有资产,而这部分资产质量都不高,结果企业完成了改制,企业效益仍无法好转。
2.员工持股福利化
一些国企在改革中,将一部分股份无偿、无条件的量化给员工,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员工购买的内部员工股与上市后的市场价格有较大价差,员工往往在公司上市后很快将手中股票抛出获利,造成员工股的外部化。
3.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部分经营者实施员工持股并非是希望通过制度创新,获取企业发展基金,谋求企业长远发展,而是为了完成企业改制的政治任务,或是向员工收取一笔资金填补过去亏损的窟窿。这样员工出资自然难有回报。
4.员工持股平均化
根据"责权利"相对等的原则,企业经营层持大股有利于激发其经营企业的责任心和创造性。而部分经营者怕担风险,不愿多出资,降低了员工对经营者的信任度,影响了员工持股制度的实施。
5.经营者的强权化
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部分经营者利用特定的地位优势(可能还有持大股的优势)实行强权管理,损害员工利益。员工却因资本交易转让成本较高,不易实施,难以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6.阻碍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市场经济要求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配置资源,员工持股股权转让、交易比较困难,势必影响资本的流动,进而影响到劳动力的流动。
7.追求内部人利益,使国有等其他资本利益受损
中小国企改革实施员工持股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仍然存在,企业员工经营者持股存在"工资侵占资本"的风险,使国有、集体资本收益受到损害。
五、中小企业员工持股制度的设计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强调:深化国企改革要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在中小企业体制改革中实行员工持股制度也是体制机制创新的体现。同其他新事物一样,员工持股的推进也并非能一蹴而就,必然会经历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规范的过程。如何设计适合我国当前中小国企改革中的员工持股制度?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政府给予鼓励支持。
1.立法支持
我国目前仍缺少一套系统的切实可行的员工持股法律制度。各地方、各行业自行其是。欧美员工持股计划之所以能够有效推行,很重要一点是政府为此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不论企业、股东、还是政府、员工,都能清楚了解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可能产生的后果和给自己带来的利弊,并据此进行选择。因此,制定全国统一的员工持股制度,使员工持股的行为有法可依,就显得十分迫切。
2.税收和信贷支持
英、美等国对员工持股计划在金融、税收等方面都有优惠、减免的鼓励措施。政府可以通过金融手段对员工持股给予必要支持。比如鼓励银行以低息贷款的方式给予员工在购买企业股票时的支持;实行持股会形式的,可以以持股会名义向银行贷款等等。同时,员工持股作为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在实施中应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员工持股企业的税收、向员工持股贷款利息收入的征税等方面政府都有一定的减免税支持,以促进员工持股的推广和实行。
3.改革配套政策支持
由于我国国企多年来实行低工资制,国企员工的工资只体现了近似劳动力商品价格,劳动力资本的收益沉淀在企业里。在改革时,应对国有员工过去贡献的未收益进行补偿,允许中小企业的部分国有资产量化给员工,作为员工持股股权的一部分。
(二)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员工自愿入股原则
员工持股是一种投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政府及有关方面可以帮助员工分析企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可以积极宣传和推动,但不能采取行政命令强迫执行。
2.依法治理原则
员工持股制度以公司制企业为载体,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的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重组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投资者、经营者各司其职、各担其责,才能避免"穿新鞋走老路"的局面。
3.民主管理原则
实行员工持股的优势之一,就是便于企业内部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从劳动者到股东身份的改变,激发出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令"人"这一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发挥出最大效用和潜能。
4.同股同利原则
同股同利是股份工资的一个基本原则,鉴于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特定前提,要防止国有资产收益受损。主要防止两方面倾向:一是重视员工股分红,轻视国有股保值增值;二是工资侵占资本收益。因此,实行员工持股制度时,要强化外部监督,切实保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实现。
5.经营者持大股原则
在企业体制改革中,如果经营者持股比例过小,可能会由于持股所获收益不足以激励其付出的高水平努力,造成其经营行为短期化。另外,经营者对企业长期发展的计划可能因其持股比例过小,又得不到其他员工股东足够的支持,实施受到制约,从而影响他决策和经营水平的发挥。
(三)员工股份获得的形式
1.有偿认购
国有中小企业实行资产评估后,资产净值的一部分或全部拿出来,让售给本企业员工。员工以现金方式购买国有资产,取得企业资产全部或一部分所有权,从而拥有企业的股份。
2.出资入股
在企业体制改革中,对国有资产评估后,以资产净值作为企业的一部分股份,企业职工以现金方式入股,扩大整个企业的股本。企业因此获得发展所需资金。这实际上是国家和员工重新组建公司制企业。
3.国有员工身份改变补偿获得股份
中小国企体制改革时,国家在改变"国有"员工身份时通常采取以货币或量化企业资产的方式来补偿,员工以该补偿作为出资,从而获得企业内部股份。
六、 结论
我国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伴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 国企改革也由此进入深水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也进一步明确了员工持股作为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种产物,作为公司制企业中的一种股份形式存在的必要性。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争议,还有些需要解决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在国有中小企业改革中,员工持股仍不失为企业组织形式的首选。
参考文献
[1]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编《职工持股与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暨股份合作国际研讨会文集》,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9年.
[2]姚建峰.《关于企业制度创新与职工持股的再思考》《经济问题探索》2007年第9期
[3]http://www.neco.org
[4]《资本论》、《经济学动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