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社会科学»教育学>>高职院校商学院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高职院校商学院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作 者:钱 军 汪 瑾 陆玉晶 嵇 (江苏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22006)

钱  军  汪  瑾   陆玉晶   嵇  勇   池  涛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课题《高职院校商学院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实现途径和配套政策研究--以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项目编号:D/2015/03/081]

摘   要:随着国家对高职教育的重视,现有的高职教育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高职教育改革刻不容缓,对商学院来说,实行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模式已然成为改变现状,适应未来发展趋势的有效途径。本文首先指出了现有高职教育模式的弊端,然后陈述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优势及必然性,最后提出了有关商学院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对策建议以及"四段式"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构想。
关键词:高职院校;商学院;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高职教育的日益重视,校企合作办学已然成为高职教育的基本特征和发展方向。教育部文件指出服务是高职院校的主要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高职院校只有通过校企合作这个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才能有效地培养高职人才。
传统的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与市场技术人才就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关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在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师资队伍、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与就业市场需求存在差距。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立足学校办教育,企业元素体现不足,难以适应现今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要,某种程度上束缚了为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贡献的能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显得十分迫切。
我院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发现,毕业生所掌握的技能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在校期间学习的课本知识实际工作中很少用到;教材中的内容和实例也都是最典型的,并没有深入展开,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是变化多端的;虽然学生对教材中的基本内容已经掌握,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错综复杂的现状却无从下手,也就是企业反映的动手操作能力不强。我们认为现阶段的办学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专业定位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实际需求不适应
目前高职院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基本都是沿用本科院校的模式,忽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的特色不突出,职业技能性不强。由于缺乏高职院校的特色,毕业生上岗后面对实际工作中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况,不能灵活运用所学到的书本知识,不能很快适应企业实际工作岗位的要求。
2.教师普遍缺乏企业实际工作经历,教材内容陈旧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已经年轻化,很多教师都是从校门进校门,没有企业实际工作经历。教师没有亲身经历就无法传授给学生经验。尤其是现在,新技术、新方法层出不穷,经济建设迅猛发展,而教材内容却更新缓慢,企业流行的新工艺、新模式、新知识不能及时进入课堂。企业接收的毕业生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再培训才能逐渐胜任工作。
基于以上问题,实行校企合作刻不容缓。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源自于德国"双元制"办学的启发。"双主体"中的一个主体是高职院校,另一个主体是合作企业。"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不同于让学生简单地到企业进行交替实习,也不同于校企简单地进行订单培养,而是要通过校企"双主体"主动合作、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明确了学校、企业双方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让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从而为企业培养干部梯队、技术人才储备奠定基础,双方为使学生全方位发展、高质量就业而尽责。
"工学交替、半工半读"为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它是一种将理论学习过程与实习、实训过程交替进行的校企合作模式,通常为理论学习在学校进行,实习任务主要在企业完成。校企合作办学在具体组织实施上以院校为主导,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寻找对口企业,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践岗位。实训场所则包括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这种合作模式目前在我国比较普遍。
双主体"办学成功的关键在于校企双方找到结合点和各自的利益点,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目的,只有这样合作才能深入持久。一是要"双主体"各有所需。企业可以实现稳定、有计划地得到自身所需要的人才,节省岗前培训花费的时间和经济投入。学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合格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双师"结构教师队伍。二是要"双主体"各有优势。学校有场地、固定资产、师资等资源;企业有资金、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资源,这为"双主体"办学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双主体"主要体现在:办学目标结合校企双方的诉求,以提高毕业生质量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办学理念既尊重各自个性特征发展,又相互结合促进提高,以寻求利益共同点的效益最大化为落脚点。
针对现阶段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院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对校企合作办学方面进行一系列探索。有关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对策建议如下:
1.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及配套机构
要想将校企合作机制落到实处,院校须成立若干层级的校企合作机构,联系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合作。首先要成立由校企双方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校企合作领导机构,主管全校性的校企合作规划;然后成立由院系、教研单位和企业技术骨干、资深管理人士组成的两级专业指导委员会,直接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2.校企联合人力资源打造真正"双师型"队伍
"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保证。通常,院校教师存在理论功底扎实而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校企合作聘请企业专家作为专业指导教师共同执教、联合教学以及院校教师在对口企业采取挂职锻炼、业务对接、合作开发的形式及时地学习和掌握行业企业最新的生产工艺与技能的方式来合力打造真正的"双师型"教学团队。一则,院校提高了专业技能教学水平;二则,企业得到了学校的科研支持和技术服务,减少了运营成本,同时也满足了企业职工培训学习的需求。
3.校企资金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
通常,院校因为资金或其他一些客观原因所限制,实习实训教学环境和教学设备往往落后于企业的真实生产条件。因此,学生很难跨出校门就能做到真正"上岗"。而校企实行资金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的优势就在于:一是由院校和企业共同投资在校内建设企业需要的生产实习车间,既让在校学生能够学习到最新、最贴近实际岗位的工作技能,又可为企业培养急需的高技能员工;二是按照企业的运作模式,在企业中构建以生产性实训为特征的"教学工厂",使其具有教学、生产、实训、培训、技术服务等多功能,实现"教学"和"生产"两个功能的相互融合,真正做到"学中做,做中学"。这种合作模式既提高了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也锻炼了教师的实操能力,同时又帮助企业解决了生产人员不足以及相关技术难题,真正实现了校企"双赢"。
4.校企技术联合服务地区经济
服务社会是高校的四大职能之一,高职院校则承载着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责任和使命。校企双方通过技术联合积极搭建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开发与咨询、社会培训与服务的产学研技术平台来开展社会服务,是提高合作办学实效性的根本路径。可采取的形式有:校企双方共同研发新品,共同投资生产,共同受益;由企业投资,学校负责某个项目的开发研究和投入实施;学校利用平台资源优势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合作积极开展以技术传播、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为主的产学研合作,建立面向区域的开放式社会服务模式,也是高职院校提高社会声誉、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实效的重要内容。
具体实践上,我院专业教学可按"四段式"人才培养模式进行。
第一阶段为基础理论强化阶段(第 1- 3 学期),学生入学后应逐步开展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而且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以课堂教学为主。所以这一阶段安排的时间较长,其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为日后专业课的学习和毕业后的发展打下牢固的理论基础。这一阶段穿插安排短期认识实习和到企业参观,让学生了解企业实际工作情形,增加感性认识明确学习目的。
第二阶段为专业实践强化阶段(第 4 学期),针对专业的特点,我院与有关企业达成共识,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共同培养学生。经历这一完整的实践强化阶段,一些规模较小且不太复杂的项目可以完工,强化了学生的动手能力,使学生对企业有了较深刻的认识。
第三阶段为专业理论强化阶段(第 5 学期)。这一阶段是学生在校期间最紧张最关键的时期,尽量多安排课时。各专业各学科挑选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双师型"教师任课。由于学生在专业实践强化阶段积累了很多疑难和困惑,增加了学习和探索的动力,绝大多数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高涨。通过这一学期的强化学习,使学生们扎实地掌握了专业理论知识。
第四阶段为就业强化阶段(第 6 学期),在这一阶段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轮流顶岗实习,进行就业前有针对性的训练,进一步熟悉企业的实际工作环境,为就业积累经验。
为把毕业生培育成为素质较高的人才,我院在教改过程中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的教育。用先进的文化陶冶人,主动把优秀的企业文化融入到学校文化中。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用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智慧创建属于自己的阳光事业、健康生活和美好的未来。
结论
发挥校企合作办学的优势,能够有效地解决当前高职院校毕业生与企业实际需求不接轨的问题,使学生毕业即上岗、上岗即顶岗。因此,"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教改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丁金昌.高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的探索[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0(6).
[2]易峥英.德国"双元制"校企合作的成功因素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06(17).
[3]黄亚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初探[J].教育发展研究,2010,(11).
[4]胡艳曦,曹立生,刘永红.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瓶颈及对策研究[J].高教探索,2009(1).
[5]张炼.校企合作模式及具体操作办法[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