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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主体意识的缺失与回归

作 者:孙晓楠 (青岛大学附属中学 266000)

摘   要:道德教育不是通过说教和灌输来完成的,不是通过记诵既定的道德规范条文来实现的,它具有实践性和体验性。《纲要》提出了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改革战略主题,在强调以人为本、弘扬教育主体性的今天,我们应该反思传统教育在道德教育主体中的误区,认真思考如何在道德教育中突出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真正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真正尊重教育的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
关键词:道德教育;自我建构;主体性 

一、德育工作的现状与目标
学校教育,德育为先,德育工作是教育工作的核心,道德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核心中的核心。但目前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的道德教育仍存在一定的封闭性、孤立性和灌输性,人为设计的成分较重,目的与方法本末倒置的现象比比皆是。
教育本来是为了人的成长与完善,为了道德水平的提升和人格的发展,但真正实行时,却无视人的存在,从根本上失去了对人的生命存在及其发展的整体关怀,把本应充满人性光辉的工作变成了刻板的道德规范条文和充斥着虚假与矫情的人为的灌输;本应深入被教育者的内心,使之由内而外自觉自主建构的道德规范变成了附着在人的外表上的华丽的装饰品,与人的内心无法真正融合在一起。这种无视人的主体性的道德教育最终导致了道德教育主体的异化与失落,伴随着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进行,伴随着新时期教育新的要求,我们的道德教育也呼唤着主体性的回归。
二、异化了主体的传统道德教育
孔融让梨在我国是一个妇孺皆知的故事。因为把大梨让给了别人,小梨留给了自己,这个故事就成了几千年来对子女进行教育的范例,四岁的孔融也就成了一代又一代儿童学习效仿的榜样。余生也晚,对这口声相传的故事无法考证其真假,也无法知道那个大梨最终进了谁的口腹之中,因为无论讲故事的人还是听的人关注的都是“让”这一行为本身,而不是故事的真正结局。可能那个大梨在被“让”了一圈之后最终还是回到了孔融的手中,理由很简单,一个四岁的孩子都能做出令人称赏的举动,在座的其他人有谁会不去效仿呢?可能他们的姿态还要更高一些,这样孔融就可以“名利双收”了。也有可能那个大梨最终被在座最有资格吃的一个人吃掉了,但这对于孔融来说也并没有损失什么,几千年来人们对他的争相传颂就是一个明证,“求仁得仁,又何怨乎”?
中国人向来是推崇“让”的,谦让、礼让、忍让、退让、承让,让位、让贤、让利、让步、让路,几乎所有的与“让”连在一起的词语都代表着人性修养中的一种以大局为重,以他人为重的美德,人们在津津乐道于“让”的美德的同时,唯独忽略了“让”对自己,尤其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而言意味着什么。这恰恰也正是千百年来道德教育在我们的想当然中压抑人的个性,不把孩子当作孩子,无视受教育者主体地位的表现。以儒家文化为底蕴的中国传统教育观念一贯重整体轻个人,重统一、轻个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道德教育忽视了对个人主体价值的张扬与尊重,受教育者被异化为社会和他人的附庸,根本谈不上什么主体地位,谈不上什么独立人格。
孔融让梨的最根本最真实的心态是什么?恐怕除了他自己之外其他人谁也说不明白,现在笔者这样分析孔融的这一举动,实在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但从一个四岁孩子的真实心态出发,“让”确实有点违背人性的真实吧?但就是这样一个有违人性真实意愿的举动,却被一代代人奉为道德教育的圭臬,成为一代代人成长过程中必须受到的教育规箴,这确实有点匪夷所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指出:“教育的使命是多么崇高啊!它需根据每个人的传统和信仰,在充分尊重多元化的情况下,促使每个人将其思想和精神境界提高到普遍行为模式和在某种程度上超越自我的高度。”小小的孩子何来信仰?又如何真正超越自我?通过违背人性的外部强制性的行为,将人的道德标准人为地拔高,这无疑是一种拔苗助长的行为,违背了教育的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
三、抛弃了主体的现代道德教育
相对于“让梨”的故事,前一时期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分饼”的故事,更应引起我们的深思。
兄弟二人分饼吃,如何“分”才不会引起争执呢?聪明的母亲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由哥哥分饼,由弟弟先挑,这样互相制约,谁也无法包藏私心,因为谁若动了贪念,谁最终要吃亏。明眼人一眼便可看出,这是从一种政治模式——美国的“三权分立,互相制约”中脱胎出来的一种道德教育模式,这看起来比虚假的“让”显得更民主,更公平,因而也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然而这一在政治上为大多数国家所仿效的治国模式应用到教育中来是否合适?在张扬人的主体性这一时代大潮的今天,这种“分饼”式的教育观念真的就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科学合理的道德教育模式吗?
首先,三权分立的治国模式从政治上来看可能是成功的,因为国家自从出现至今,已经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国家的概念已经发展成熟,防止专权、实现民主和法治,这种契约式的理念已成为社会的公理,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分饼”所面临的对象却不同,这种模式面对的是一个心智发展尚不完善的不完全的人,是一个不确定的个体,他们还并不真正属于这个契约社会,如果一味地从社会角度而不从个体的真正需要的角度出发,这样的道德教育模式无疑是有违人性的,是不利于人的发展的。
其次,“分饼”从规则上体现了追求一种绝对公平和绝对民主,但人性的发展是不均衡的,人的道德建构也并不是完全同步的。“分饼”以一种冰冷的契约关系漠视了人内在的复杂的情感要求,漠视了人的发展不均衡性,在道德教育的歧途上比“让梨”走得更远。试想:在一个共同的尺子下怎能使受教育者真正各取所需,自主地完成道德的自我建构呢?
最后,“分饼”式的教育观念把复杂神圣的道德教育看成了一个游戏,教育者人为地设计了一个游戏规则(这种规则的强制性远远大于它的人情意味),借助这种规则的强制性去完成道德教育的任务,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根本不可能考虑到受教育者真实的感受。在这种强制之下,受教育者能真正形成自觉的道德意识吗?能真正把这种美德根植于自己的内心,并体现在自己的社会行为上吗?
肖川博士指出:教育的人性价值是把教育作为促进真正文化意义上的人的形成和自由、和谐发展的手段,以人的“自由”存在作为价值取向,教育的工具价值则是忽视了人本身的发展,而纯粹地作为造就社会运转所需要的“部件”的手段,以社会的需要作为价值取向。这种分饼式的教育方法带有更强烈的社会化力量,罔顾受教育者是一个不完善的人、发展中的人这一事实,只从社会需要出发,以社会性的道德要求为根本宗旨,把人的主观上不同层次的需要以及真实想法完全置放在社会对人的客观要求这一主题之下,这不能不说是抛弃了道德教育中人的主体意识。
四、道德教育主体的回归
在一位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关于家庭教育的调查中,他收到了一位来自白宫的著名成功人士的回信。信中这样写道:
小时候,有一天妈妈拿来几个苹果,红红绿绿,大小各不相同,我和弟弟都争着要大的,妈妈把那个最大最红的苹果举在手中,对我们说:“这个最大最好吃,谁都想要得到它。很好,现在,让我们来做个比赛,我把门前的草坪分成三块,你们三人一人一块,负责修剪好,谁干得最快最好,谁就有权得到它!”我们三人比赛除草,结果,我赢得了那个最大的苹果。我非常感谢母亲,她让我明白了一个最简单也最重要的道理:要想得到最好的,就必须努力争取第一。她一直都是这样教育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在我们家里,你想要什么好东西都要通过比赛来赢得,这很公平,你想要什么,想要多少,就必须为此付出努力和代价!
这位母亲的教育无疑是成功的,她的成功就在于她承认了孩子们内心深处那种最真实要求的合理性,这种要求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是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在此基础上给了被教育者一个自主选择的平台,并实施了有益的引导,让他们在自由选择的过程中,在实现自己真实意愿的努力中确立自己的基本道德标准,增强了道德判断能力,逐步形成了自己稳定的道德价值取向。
这种高明的教育观念懂得道德不是通过说教和灌输来完成的,不是通过记诵既定的道德规范条文来实现的。杜威说过:“指导并不是从外部强加的,指导就是把生活过程解放出来,使它最充分地实现自己。”受教育者的自主构建是道德教育的内核。真正的道德教育要关注学生的生活世界并切入学生的经验系统,要基于学生智力发展水平,要着眼于学生成长的内在动力机的唤醒,从而使学习活动变成自觉自愿的,这才是我们的教育所要践行的科学合理的教育理念。
道德具有生成性和实践性,只有在关注了受教育者作为一个人应有的主体性,并通过他们自主的道德实践进行道德体验,在不断的参与之中才能真正形成人的道德认知、鉴别、判断和选择能力。这就充分尊重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并通过巧妙的引导,使社会的道德要求“润物细无声”地转化为学生的自我道德要求,并体现在他们所有的社会行为上。
五、主体性:新时期道德教育的主旋律
在现实社会中,虚假的“让”的行为是行不通的,完全依赖于规则的“分”的行为也是不尊重德育主体的行为,只有“争”——一种合理的公平的竞争机制,既充分承认了人性的本真欲望,又创设了一个使受教育者真正能进行自我道德建构的合理平台。肖川博士认为:“如果道德教育只能在个体道德形成的外部起作用,而对学生的心灵世界无所企及就不能起到唤醒、激活与弘扬个体道德潜能中积极的、高级性的因素的作用,其结果就只能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道德教育永远具有时代性特征。主体性是现代人道德素质的重要标志,弘扬人的主体性就成为新时期道德教育的基本特征,培养人的主体意识,提高人的主体地位,是社会对道德教育的客观要求。围绕这一客观要求,新时代的道德教育的内容也有了方方面面的拓展:创新意识的培养、合作意识的提高、生态观念的增强、意志力的磨炼等等都为道德教育的主体性注入了新的内容。
如何高扬这一时代的主旋律呢?肖川博士认为:“没有真切地关照人生的教育,没有积极有效地促进主体性道德人格发展的教育,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教育,至少不是与我们的时代精神相一致的教育。” 在我看来,当务之急是我们的德育工作者——父母、教师、社会应该多为道德教育搭建竞争的平台,让我们所有的受教育者真实的个性得到最充分的保护和最积极的引导,在这保护和引导之中完成自觉的主动的道德自我建构,使自己由不完善到完善,完成个体与社会的完美的融合。
从“孔融让梨”到“兄弟分饼”,再到“兄弟争苹果”,这三个看似简单的教育小故事,其实蕴涵着不同的教育观念。“让”——“分”——“争”体现了道德教育观念的进步,体现了教育中主体性的异化、失落和回归。真心希望我们的教育能永远站在人性的高度,真正从人的成长需要出发,尊重人的个性,尊重教育的规律。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S]//新华社.2010
[2]王道俊 郭文安《关于主体教育思想的思考》 《教育研究》[J]//教育.1992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