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我国近些年以来的教育事业发展当中,学前教育已经逐渐的成为重要的力量,并且把公办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示范工作,成为社会力量的主体。是否可以保障学前教育得以健康持续的发展,这就需要政府与社会共同的参与。在现阶段,由于经济体制改革随着不断的深入发展,但是因为在这其中会缺乏一些相应的各方面制度、规范以及服务体系、法律制度等可以作为保障的制度,因此,这是在我国当前的教育体系当中应急需解决的一项关键问题,所以作为政府以及社会群体必须要引起一定的重视,从而加强并且担负起学前教育的重任。
关键词:学前教育;制度保障;政府责任
如何提高学前教育全面发展水平,就必须要制定多种所有制的管理格局,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在经济社会发展当中也起到了一定的重要作用。在当今社会,已经开始逐渐的对学前教育进行全面的普及,但在在这其中却存在了一定的问题,比如没有充足的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公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太少,缺乏健全的学前教育管理部门监督,以及政府责任缺失等多方面的问题,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前教育的有效开展,同时也阻碍了普及学前教育的管理,对此,作为政府部门必须要把加大力度提高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有效的发挥出政府责任与制度保障,从而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
一、对于学前教育缺乏制度保障的重要因素
要想可持续的对学前教育进行有效的发展,就必须要应用制度作为保障的基础。在当前,由于我国经济体制在随着不断深入改革,从而这也就要求对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必须要具有强有力的保障作为发展的基础,对此,作为政府与社会群体必须要引起一定的重视。
(一)长期以来学前教育事业在国家财政教育预算中没有单项列支.经费一直包括在中小学教育预算中 中央财政没有专项经费用于学前教育。各省、市、县也少有或没有学前教育的专项经费。特别是在体制转型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没有经费支持用于建立学前教育的新体制.以有效解决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缺乏基本的经费制度保障.开展工作十分困难。
(二)在当前市场化的作用下,在一些非政府部门、个人力量、社会组织以及一些营利性组织都在扩展学前教育机构,由于办学主体开始向多元化方面发展,并且发展的速度很快,从近些年以来社会调查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已经远远超过了公办力量,并且已经占到总数量的多数,占有了一定的比重。我们也可以看出,由于社会群体的办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学前教育存在的不足,然而在当前,政府部门并没有制定出相关的民办学前教育的资格,制度、条件以及对各个方面的质量要求和师资力量等管理,所以并不会对其权益进行有效的保障,同进也就影响了民办教育的管理态度。从另一方面来看,一部分经营者未没有得到正规的审批,所以是属于非法办学,甚至为了得到更多的收益,从而降低成本、扩大经营,部分经营者还会为了减少成本而购置廉价的玩具,聘用一些没有资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教师,存在的这些问题都会对学前教育造成不良的影响,制约了未来的发展。
(三)经济体制随着当代不断改革深入,在一些政府机关单位当中已经开始逐渐的脱离后勤服务,所以这也就造成了曾经一些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不再是主力军,对学前教育机构开始分离或者是停办。当分离以后.其归属的性质并不明朗,有些部门收支不平衡,在质量方面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从而这也就导致了把学前教育机构逐步地推向了社会,削弱了教育资源。然而我们都知道,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一项基础教育.它对于儿童未来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影响到了教育事业未来的发展。此外,我们也可以看出,由于在近些年以来,务工人员在不断的递增,而留守儿童以及一些流动儿童的教育现象也日渐突显,这对于建设学前教育机构也成为越来越大的压力,同时也带来了多种的社会问题。
二、通过政府责任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发展
(一)在我国的教育管理部门当中,已经开始对教育进行立法制度,从而可以更好的进行国家调控,这也是对教育有效管理的一种重要措施。当前,我国对于教育管理以及调节一般都是通过立法实现的,它可以有效的提高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制度要求,以及各种层次,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在制定立法时,必须要通过科学的方法规范,从而有效的解决学前教育当中所存在的问,只有政府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研究分析,才能真正切实的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再通过强化法律的应用,把公益性以及社会性共同的融入到立法当中,并且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的一个重点,社会公益事业,从而加强政府职责,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使之保障学前教育的管理可以积极健康的正确开展。
(二)在当代的服务体系当中,必须要建构一套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这也是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从而更加全面的制定出一套适用学前教育经济发展的计划,并且应用在学前教育的发展事业当中,作为学前教育职能管理的前提基础。对此,我们必须要对学前教育进行重新的定位以及更为深入的了解,改变我国以往的教育理论,更多的是提高学教育的义务性以及各方面的福利待遇。对于曾是认识不足的公益性、基础性等方面应全面改善,明确政府职责,构建新理论的教育环境,它不仅是社会的一项公益事业.也是有利于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根本的属性,要发挥它的长效性和具体功能,要把它定位在基础教育开端,从而才能更加坚定牢固的对其进行推进重视,可持续健康的立足于学前教育的发展。
(三)、在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当中,政府才是最终的支持者,也是最有力量的,所以,对于学前教育的发展作为政府部门必须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在我国近些年以来的教育当中,由于学前教育存在一定的缺失现象,所以必须要应用必要的法律手段以后制度对其进行应有的约束,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责任,在发展学前教育当中必须要理顺各个阶层之间的关系,职能以及要求事项,也就是说作为政府部门必须要担负起学前教育的正确规划工作,对其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各方面的投资,作为教育领导也应及时的对其进行监督指导,以及做好评估工作。也应划分好个阶层的相关职责.让政府成为确保学前教育得以健康发展的保障者以及责任者。此外,政府部门也要把教育重点逐渐的转向市场监督、管理,经济调节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协调,要充分的搞好社会市场学前教育机构与政府学前教育机构的各种关系,政府作为主导力量,而由市场进行良好的介入,双方共同做好学前教育工作,同时也要加强提高对公共教育的监管力度,激励机制等,从而实现学前教育的规范性、社会参与性以及公益性。
三、结论
在现阶段,由于经济体制改革随着不断的深入发展,但是因为在这其中会缺乏一些相应的各方面制度、规范以及服务体系、法律制度等可以作为保障的制度,因此,这是在我国当前的教育体系当中应急需解决的一项关键问题,所以作为政府以及社会群体必须要引起一定的重视,提高教学质量,有效的发挥出政府责任与制度保力度。
参考文献
[1]柏檀.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问题探析[J].教育与经济.2012(1)
[2]庞丽娟.胡娟.洪秀敏.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与建议[J].学前教育研究.2002(4)
[3]刘占兰.发展学前教育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对政府责任的确定[J].学前教育研究.20lO(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