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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消费: 交互体验、媒介重构与社会关系重塑
作 者:蔡屿汀
(英国利兹大学,邮编:LS1 2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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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工智能(AI)技术不仅重塑了艺术创作的技术路径,更深刻重构了公众的消费模式与审美认知。本文聚焦AI时代艺术消费的媒介转型、文化认同危机及社会权力关系演变,揭示算法推荐、虚拟现实与区块链技术如何驱动审美范式从“个体感知”转向“群体协商”。 AI通过数据画像与沉浸体验重塑公众审美偏好,同时加剧文化同质化与数字鸿沟。 关键词:人工智能艺术;艺术消费;算法霸权;数字伦理
引言
艺术消费的形态始终与媒介技术的革新同步演化。从印刷术催生的大众艺术复制,到互联网时代的数字传播,每一次技术跃迁都深刻改写审美实践的社会规则。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渗透——尤其是推荐算法、生成模型与区块链的融合——正推动艺术消费进入“算法化”与“去中心化”并行的新阶段[1]。AI对艺术消费的影响远超工具赋能范畴,本文从媒介转型、文化认同与权力重构三重视角,解析AI如何重塑公众审美生态,并探讨其衍生的伦理挑战与社会争议。
一、媒介转型:从实体空间到虚拟场域
(一)算法推荐与审美偏好的数据化
AI推荐系统通过分析用户行为数据(点击、停留、分享),构建个性化艺术消费画像。例如,Spotify的“AI歌单”基于听众情绪状态推荐音乐,而Google Arts & Culture的“艺术匹配”功能通过人脸识别关联用户与经典肖像画风格[2]。此类技术将审美选择从“主动探索”转化为“被动投喂”,公众在无形中被纳入算法的审美规训体系[3]。
争议焦点:
信息茧房:算法过度迎合用户既有偏好,抑制审美多样性;
文化扁平化:小众艺术因数据量不足被边缘化[4]。
在我看来,算法驱动下的审美偏好正逐渐塑造公众的审美标准与文化消费模式。一方面,数据化的精准推荐提高了艺术内容与用户需求的匹配效率,使得艺术消费更加个性化和即时化;另一方面,这种机制也在悄然塑造甚至限制人们的审美视野与偏好。
(二)虚拟现实与沉浸式审美体验
元宇宙技术的成熟,使艺术消费突破物理空间限制。2023年,威尼斯双年展与Decentraland合作推出虚拟展厅,观众可通过化身参与AI生成的互动艺术实验[5]。此类实践模糊了“观看”与“参与”的界限,例如中国艺术家曹斐的《RMB City》在虚拟世界中重构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冲突,用户可通过区块链购买虚拟土地并创作数字装置[6]。
艺术与技术结合的创新实践案例有以下两个例子:
《链上诗篇》(Poetic AI):基于以太坊的生成诗歌NFT项目,用户输入关键词后AI生成诗歌并自动铸造为唯一数字资产[7];
《量子剧场》(IBM):利用量子计算生成随机剧情,观众通过VR设备决定叙事走向[8]。
我认为,虚拟现实技术不仅拓宽了艺术创作与传播的可能性,更深刻地改变了艺术消费的心理与社会体验。观众在虚拟空间中不再仅是被动接受者,而成为艺术创作的参与者与共同塑造者。这种沉浸式互动使艺术体验更加多维和丰富,也对传统艺术界的价值评估与作品边界提出了挑战。
二、文化认同:从全球趋同到本土抵抗
(一)算法霸权与文化同质化危机
算法霸权似乎不仅是技术议题,更关乎文化话语权的失衡。主流AI艺术平台(如Stable Diffusion)的训练数据以西方经典艺术为主导,导致生成作品隐含文化偏见。例如,输入“传统服饰”时,Stable Diffusion多生成欧洲宫廷礼服,而忽略汉服、和服或非洲部落服饰[9]。这种“数据殖民”加剧非西方文化的符号消解,威胁本土审美传统的存续。
具体的算法实践有以下两个特点:
本土化数据集:印度团队“IndicAI”构建包含10万张南亚传统艺术图像的数据集,训练生成莫卧儿细密画与坦焦尔绘画的专用模型[10];
算法批判艺术:巴西艺术家埃杜·卡茨(Edu Kac)的《转基因兔》通过基因编辑与AI结合,讽刺技术对自然与文化的双重异化[11]。
(二) 数字原住民的审美代际差异
Z世代在算法环境中成长,其审美认知呈现“碎片化”与“模因化”特征。TikTok上“AI变装挑战”通过一键生成赛博朋克造型,获得超20亿次播放量[12]。这种“即时满足”的消费模式,与传统艺术所需的深度凝视形成尖锐对立,引发代际间的文化认知断层。
作为“数字原住民”,Z世代审美偏好的形成深受算法机制与网络文化的双重塑造。他们对审美体验的要求往往强调视觉冲击力和即时性回馈,习惯于快速获取且频繁切换的信息流,进而弱化了对传统艺术的深度凝视与长时沉浸。
三、权力重构:从中心化权威到分布式生态
(一)区块链与艺术民主化实验
NFT技术通过去中心化确权,挑战传统艺术市场的垄断结构。2021年,数字艺术家Beeple的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以6900万美元成交,标志“加密艺术”进入主流视野[13]。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进一步推动集体创作,如“PleasrDAO”众购并共享班克西作品的数字版权[14]。
伦理争议:
能源消耗:以太坊的PoW机制导致巨额碳足迹;
投机泡沫:NFT市场的高波动性削弱艺术价值稳定性[15]。
NFT与区块链技术为艺术世界带来的“民主化”潜能,既体现了技术赋权的积极一面,也凸显了隐藏在技术表象下的伦理困境。通过去中心化确权,艺术创作与交易从传统权威的掌控中部分解放出来,艺术家可以直接与观众互动,并从中获得更多经济和文化上的自主权。然而,这种技术赋权并非没有代价。区块链技术背后的能源密集型PoW(工作量证明)机制,带来了惊人的碳排放量,对生态环境构成严峻威胁,使艺术家和收藏家陷入环保伦理的两难境地。
(二)人机协作中的权力博弈
AI生成内容(AIGC)的普及,引发创作者与算法的权力再分配。2024年,好莱坞编剧罢工抗议制片方滥用AI生成剧本,要求保障人类作者的署名权与分成比例[16]。类似争议在艺术领域同样凸显——德国艺术家马里奥·克林格曼(Mario Klingemann)主张“算法署名权”,认为AI模型的创造性贡献需被法律承认[17]。
法律挑战:
版权归属:AI生成内容是否享有独立著作权?
劳动价值:人类创作者在AI协作中的贡献如何量化?
人机协作在创作领域带来的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革新,更是一场涉及劳动、权力与价值认定的深刻博弈。AI生成内容的广泛应用迫使创作者重新审视并争取自身在技术面前的权利与主体性,好莱坞编剧罢工运动正反映了这一趋势:创作者不再被动接受技术工具化带来的权利稀释,而是主动要求对AI作品明确界定贡献与署名权益。
四、伦理反思:技术透明性与文化多样性
(一)算法黑箱与公众知情权
AI艺术推荐系统的决策逻辑往往不透明,用户无法知晓其审美偏好被如何塑造。例如,Instagram的“探索页”算法被指控优先推广商业化内容,挤压独立艺术家的曝光空间[18]。公众呼吁建立算法审计机制,要求平台公开数据使用规则与推荐逻辑。
(二)文化多样性的技术保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提出“AI文化多样性倡议”,鼓励开源非西方艺术数据集,并支持本土化算法开发[19]。例如,非洲团队“Kusoma”利用本土语言训练AI模型,生成基于斯瓦希里谚语的数字诗歌,保留语言的文化特异性[20]。
(三)数字伦理框架的构建
未来需建立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
1. 技术透明:强制公开AI训练数据来源与算法偏差检测报告;
2.文化补偿:向被数据采集的文化群体支付知识产权费用;
3. 教育赋能:通过AI工具普及非西方美学教育,打破算法霸权[21]。
从4.1-4.3的内容来说,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可以进行探讨:
算法推荐系统的“黑箱”困境暴露了公众知情权与技术权力之间的巨大张力。当AI主导艺术传播渠道后,平台对推荐逻辑的不透明管理,实质上剥夺了用户对自身审美偏好的自觉掌控,甚至可能在商业利益驱动下压制独立艺术家的曝光权利。为应对这种技术垄断,建立算法审计机制,公开数据使用标准与决策逻辑,已成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必要条件。
同时,从全球视野看,保障文化多样性亟需技术层面的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AI文化多样性倡议”提供了一种积极的技术路径:通过开发本土化数据集与开源模型,然而,单纯依赖技术本身并不足够,更需要构建全面的数字伦理框架,平衡技术发展与文化保护之间的矛盾。
结语
人工智能时代的艺术消费与审美变迁,本质上是技术权力与文化价值的博弈场域。从算法推荐到虚拟现实,AI既拓展了艺术的感知维度,也加剧了文化认同的碎片化与权力关系的复杂性。未来,需在技术创新与伦理约束间寻求平衡:一方面,通过开源算法与本土化数据保护文化多样性;另一方面,构建透明可追溯的AI治理框架,确保艺术生态的多元共治。
参考文献
[1]马修·鲍尔.《元宇宙:及其如何彻底改变一切》[M].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22.
[2]Spotify技术团队.《Spotify音乐推荐系统》[R]. 斯德哥尔摩: Spotify工程博客, 2021.
[3]谷歌艺术与文化部.《艺术自拍:AI如何将你的面孔与艺术作品匹配》[EB/OL]. 加州: 谷歌AI博客, 2018.
[4]埃利·帕里泽.《过滤泡:互联网如何隐藏世界》[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7.
[5]威尼斯双年展组委会.《第59届国际艺术展中的增强现实技术》[R]. 威尼斯: 双年展基金会, 2022.
[6]曹斐.《RMB City: 虚拟世界的政治隐喻》[J]. 艺术当代, 2010(4):78-85.
[7]塞琳娜·托斯特.《链上诗篇(On-Chain Poetry)》[R]. 以太坊生态, 2023.
[8]IBM研究院.《量子自然语言处理与创意写作》[R]. 纽约: IBM, 2022.
[9]Stability AI.《应对生成式AI模型中的偏见问题》[R]. 伦敦: Stability AI, 2023.
[10]印度理工学院(IIT)团队.《人工智能在印度细密画修复中的应用》[J]. ACM计算与文化遗产期刊, 2022.
[11]爱德华多·卡茨.《远程呈现与生物艺术》[M]. 密歇根大学出版社, 2005.
[12]Statista.《2023年Z世代艺术消费趋势报告》[R]. 汉堡: Statista, 2023.
[13]佳士得拍卖行.《NFT革命:Beeple价值6900万美元的数字艺术拍卖》[R]. 纽约: 佳士得, 2021.
[14]CoinDesk.《PleasrDAO购买班克西罕见艺术作品事件》[EB/OL]. 2021.
[15]剑桥大学替代金融中心.《NFT与气候影响:全球分析报告》[R]. 剑桥: CCAR, 2022.
[16]美国编剧协会.《2023年编剧罢工中关于AI的诉求声明》[R]. 洛杉矶: WGA, 2023.
[17]马里奥·克林格曼.《作为艺术家的AI:权利与责任》[J]. 麻省理工科技评论, 2022.
[18]Meta.《算法透明度报告:Instagram信息流排名》[R]. 加州: Meta, 2022.
[19]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在文化领域的伦理问题》[R]. 巴黎: UNESCO, 2021.
[20]内罗毕大学AI团队.《使用GPT-3进行斯瓦希里语诗歌生成》[R]. 内罗毕: 内罗毕大学, 2022.
[21]世界经济论坛.《设计伦理:创意产业中的人工智能》[R]. 日内瓦: 世界经济论坛,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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