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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赋能社区治理 —以山东省荣成市为例

作 者: 刘远青 李志辉 黄春晖 (山东省荣成市社会信用中心,山东 荣成 264300)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整合各种资源,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具体实践中,信用建设是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有效抓手,荣成市以信用赋能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融合推动各类要素向社区汇聚,激活居民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53个城市社区、35万社区居民。2012年,荣成市率先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全评价、全激励、全应用的信用管理体系,把信用管理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商环境改善、城乡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2017年起,荣成市在城市领域实施红色信用管理,出台了《荣成市城市社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职党员每年参加社区服务活动不得少于12次,每年个人信用加分不得少于5分,通过抓好党员这一“关键少数”,提升社区治理效能;2020年,成立社会治理联动指挥中心,建立“吹哨联动”机制,以红色信用和智慧手段为支撑,推动部门力量下沉社区帮办实事,解决了许多社区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丰富了社区居民的幸福体验;同时按照“市级牵头、多方联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居住或服务于我市城市社区的个人(年满 18 周岁)和组织,包括居民、党员、楼(单元)长、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业主委员会,以及城市社区(网格)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信用主体,全部纳入社区信用制度框架,着力完善“覆盖各社区、融入各行业、全民共参与”的信用建设体系,逐步形成党建引领、信用融合的社区治理模式。

二、实施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对此,要从信用管理与社区治理的深度融合上做文章。信用管理与社区治理具有交集特点,信用管理通过制定评价和奖惩规则,引导个人和组织行为;社区治理通过动员居民参与,实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以信用管理为抓手,可以有效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自主性,增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自力性,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一)信用管理可以促进社区居民交往。

调查发现,社区居民更倾向于与社会地位、收入、家庭、年龄等和自己相近的人员交往,居民之间彼此不熟悉,戒备心理强,关系松散,缺少互动交流。在社会阶层分化、收入差距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将居民的诚信品质以积分形式进行量化,提高了违法行为、不道德行为的失信成本,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约定,可消除交往的道德风险,对促进彼此交流互动具有积极意义。对在社区从事的扶弱助困、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公益行为给予信用积分激励,可以有效引导居民热心公益、守望相助、休戚与共,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切实解决影响居民交往的信任度、归属感等问题,变“陌生人社会”为“熟人社会”。疫情防控期间,荣成市出台专门信用激励办法,发动社区志愿力量为邻里买菜买药,让“远亲不如近邻”观念深入人心。

(二)信用管理可以提升社区自治水平。

《居民公约》《自治章程》等制度规范是社区居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将社区建章立制与信用管理相结合,把信用元素融入邻里公约设计中,倡导诚信有礼、互亲互信的邻里秩序,把法律管不到、道德管不好的问题,都用信用手段管起来,把与社区治理、居民生活关联紧密的事务以信用积分形式进行量化,同步建立信用激励回馈机制,让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居民获得一定回报,居民代表共同研究评分事项及标准,共同讨论并公开信用奖惩结果,通过政府赋权社区、社区赋权居民的形式,唤醒社区居民“沉睡”的主人翁意识,把自治公约的“软约束”变为“硬杠杠”。

(三)信用管理可以解决社区堵点问题。

当前,社区只有事权,而无人权、财权,社区工作者主要落实上级布置的行政工作,对乡风民俗、家庭邻里等具体事务参与较少,以信用激励表彰为手段,可以有效激活社区内部资源、链接社区外部资源参与社区治理,让社区人员工作中不再唱“独角戏”,强化与居民的情感链接。除此之外,实施信用积分制管理,为社区提供资金、物质帮扶的单位可以获得相应精神激励和物质回报,巩固和扩大社区爱心资金或实物来源渠道。崖头街道河西社区打造了“信用商家爱心联盟工作室”,作为辖区信用商家的产品销售公共直播间,对企业的信誉提供了无形担保,更能获得信用商家的持续回馈。

三、存在问题

(一)参与范围不广。

目前,荣成市个人信用等级A+以上的有74719人,占11.94%,其中农村人口A+以上的有51290人,占农村人口的17.93%;社区人口A+以上的有23429人,占社区人口的6.89%,反应出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文明实践、信用建设等活动的积极性明显低于农村。此外,参与社区治理的主要是党员、机关干部等特定群体,许多人是因为我市有相关要求而不得不参与。

(二)信治融合不紧。

社区治理与信用管理缺乏有机融合,社区事务千差万别,但社区很少结合各自实际对我市《城市社区信用管理办法》进行细化量化,信用管理总体处于“被动应用”状态,社区治理主要靠行政推动。同时,社区很少大张旗鼓地对守信居民进行表彰,不能形成正向浓厚的舆论氛围,有些社区居民做了好事生怕被人说成是“出风头”。

(三)激励约束不强。

从激励一面看,社区对守信居民的物质奖励主要来源于商家赞助或居民捐赠,奖品单调且数量较少,不能给社区居民带来较强的幸福感,他们参与社区组织的文体活动,更多是因为兴趣爱好,而不是为了获得信用奖励。从约束一面看,社区对居民的违规失信行为不敢扣分,更不敢公示公开,由于缺乏对失信行为有效的制衡机制,社区居民与社区工作人员“撕破脸”现象时有发生。

四、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信用赋能社区治理。

荣成市现已成立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解决了社区管理职能分散问题,推动社区信用管理的条件更加成熟。社区治理需要党建、物业、信用、网格“五路并进”,用好信用赋能这一重要抓手,就可“牵一发而动全身”。“党建引领”方面,将社区党组织自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驻区共建、在职党员报到情况等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可以更好为社区党组织“撑腰”“鼓劲”;物业协同方面,社区一头连着物业公司,一头连着社区居民,可以运用信用评价权,推动双方相向而行,在互相理解、支持中形成“双赢”局面;网格支撑方面,网格员、协管员成为居民信用信息的搜集者、提报者,在社区单元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可以对居民起到更大引导或约束作用。

(二)优化“契约化+信用”机制。

将城市社区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市场主体、社会组织4类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党员、楼长(楼栋长)、社区工作者(网格员)4类人群作为承诺对象,将参与治理各项行为量化为加减分指标,通过“信用承诺”方式,明确权责、奖惩细则。社区要将《居民公约》与信用管理有机嫁接,涵盖政策执行、公序良俗、社区动员、家庭邻里等方面,通过信用签约强化居民的自我约束。设立全市统一的“社区信用指数”,通过市级和社区级双重指标,实行积分动态管理。

(三)打造“居民会客厅”。

信用管理可以推动社区从“陌生人社会”向“熟人社会”转变,社区“熟人社会”建设也可以深化社区信用管理。要依托社区文明实践站,打造集“汇民意、集民智、解民忧、利民生、聚民心”于一体的社区“居民会客厅”,吸引群众走出小家、融入大家,通过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和活动开展,让社区居民由“生人”变为“熟人”,弱化社区“陌生人社会”属性。各社区要成立信用议事会,让熟人评议成为推动信用深入人心的柔性力量,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

(四)推动生活工作“双圈融合”。

打通社区与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等领域的管理壁垒,推动信用信息在居民工作圈和生活圈各领域内的双向对接、互联互通。将共建单位年度“社区信用指数”、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年度“社区信用指数”作为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个人年终考核、干部选拔使用、职称评定、评先选优重要参考,激发各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让广大居民在单位是好员工、好干部、好老师,在社区是好市民、好邻居、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