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卡拉OK著作权越权管理问题探讨
作 者:彭 爽
(江西财经大学艺术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大
中
小
摘 要:伴随着卡拉OK行业在我国市场发展的不断壮大,其隐含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文章以卡拉OK著作权越权管理为分析视角展开讨论,因集体管理组织自身的代表性不足以满足市场主体对音乐作品使用的海量需求,从而派生出集体管理组织对音乐作品进行越权管理,对其越权管理中所面临的风险进行了简要介绍,进而着重探讨了关于完善我国卡拉OK著作权越权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卡拉OK;著作权;越权管理
前言
卡拉OK目前已成为我国大众娱乐消费的重要模式,并逐渐成为我国近年来发展速度最快、市场潜力巨大的文化娱乐产业门类。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卡拉OK市场,卡拉OK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却并不规范。文章从卡拉OK著作权越权管理的角度展开分析,根据一定的逻辑关联对其进行探讨。
一、越权管理产生缘由
在我国卡拉OK音乐产业繁荣的背后,被作为中介机构的集体管理组织存在自身代表性不强的致命缺陷。
音乐作品著作权问题存在权利人分布范围广和使用者众多的特点,一方面,单个权利人很难对海量作品使用者逐一授权;另一方面,卡拉OK经营者对音乐作品的需求量较大,想通过自身一一获得授权而实现合法经营,将是一项工作量巨大的任务。因此,鉴于使用者与权利人二者之间的授权许可问题,急需一个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于是有了专门负责卡拉OK音乐作品版权问题的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面对会员音乐作品数量远少于市场需求作品数量的现况,音集协对非会员音乐作品实施了越权管理,即音集协与卡拉OK经营者签订“反担保条款”武汉大学,2019],卡拉OK经营者只要缴费所有歌曲,其中非会员作品的版权问题同样也由音集协负责,越权管理由此应运而生。
二、越权管理面临的挑战
在音集协进行越权管理的过程中,音集协需要对经营主体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承担经济担保责任,这无疑为管理组织本身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方面,在越权管理中的直接影响,对于音集协来说蕴含着不确定的法律责任风险,随时都有可能为经营主体承担侵权责任。另一方面,产生的间接影响就是,一旦非授权作品的著作权人诉讼卡拉OK经营者对其作品进行侵权使用,那么,音集协就承担了被告方的法律责任,其人力、物力、财力的耗损对于音集协的后续管理产生了一定地影响。
三、完善越权管理的相关建议
关于音集协的越权管理涉及的系列问题,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有着内在逻辑的关联,就越权管理的产生缘由—管理过程—事后处理的事件发展脉络来看,为促进卡拉OK著作权音集协越权管理的完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扩大授权许可范围
音集协与卡拉OK经营者签订协议时,为预防因代表性不强导致需越权管理而承担的侵权风险,音集协可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自主许可。音集协在实施互联网授权许可协议中,可在著作权自助协议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著作权人若没有将其音乐作品授权于音集协时,音集协将与卡拉OK经营者签订“反担保条款”进行越权管理音集协在该平台上将未授权作品予以公示,并标注“著作权认领”,根据《著作权法》对该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设定合理获酬金额,这样就可提前避免越权管理所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改良管理方式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卡拉OK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管理方式同样应该与时俱进,尝试电子化管理,改良管理方式。在音集协对卡拉OK音像作品著作权的管理过程中,基于《著作权法》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管理创新,能够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在音集协与卡拉OK经营者签订“反担保条约”后,立即通过计算机网络取得联系,若仍无法获得联系,则可在音集协官网设立专门的非会员作品专栏,其中包括所有已签约的非会员作品,实现信息透明,供非会员权利人认领,提前做到风险预防。同时,通过电子化的管理方式,简化人工操作程序,降低线下交易成本,一定程度地缓冲音集协越权管理后海量音乐作品在著作权人未授权给音集协带来的责任风险。
(三)侵权赔偿最小化
当卡拉OK经营者使用非会员作品遭受追责时,若前期步骤都无法规避责任风险后,音集协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那么音集协完全可以与非会员权利人进行协商,表示并非无偿使用,在找不到作品权利人时,音集协官网已发出非会员作品认领公示,协商侵权赔偿最小化。
音集协对卡拉OK经营主体进行越权管理之后,最优选择还需从最根本的且代表性不强的问题着手,在管理过程中改良方式方法,有效避免承担侵权责任。
四、结语
在我国卡拉OK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越权管理的发展历程中呈现出明显的三部曲。首先,越权管理的产生源于管理组织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应致力于开发数字化作品授权许可系统;其次,越权管理的过程中,应改良管理方式,尝试电子化管理,简化线下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最后,越权管理后遭受追责时,有效协商,侵权赔偿最小化。在我国卡拉OK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进程中,越权管理的产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营者与权利人的对接许可问题,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还有许多方面仍需完善,只有多方通力合作,才能让卡拉OK行业在我国市场得到绿色健康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邓波儿.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困境及其对策研究[D].武汉大学,2019.
[2]聂星星. 我国卡拉OK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6.
[3]张石坚. 音乐作品使用授权问题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5.
[4]毛乐乐. 音乐作品延伸性集体管理研究[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29(06):32-38.
[5]刘冬梅. 卡拉OK著作权管理研究[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8.
[6]陈玉吉,陈晓冉. 卡拉OK中涉及的著作权保护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6(08):65-66.
[7]许燕. 卡拉OK著作权保护问题探析[J].中国市场,2015(32):241-243.
[8]杨穗豪. 数字化环境下我国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探析[J].法制博览,2020(35):152-154.
[9]唐亦南. 浅论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J].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19(04):107-112.
|